每日质量报道网10月14日日消息,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8期)。通告显示,伊州区旭丰百货超市销售的散称花生,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6月27日抽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过氧化值是反映油脂酸败程度的早期指标,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该项目超标通常与原料储存时间过长或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核查处置情况显示,该批次散称花生从伊州区老马炒货加工部购进,共购进10公斤,被抽样4.5公斤,其余5.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280元。该经营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第(十)项的规定,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54.48元,并处罚款5000元。该局已于2026年9月24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伊州区旭丰百货超市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何洁,2020年9月21日成立,登记状态为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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