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抄个近道逆行不碍事”

“没有交警看着,不佩戴安全头盔谁知道”

“机动车道宽敞,我走机动车道”

“一个座,两人骑,省钱又省事”

惠安公安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

严查!严管!严处!

现对一批

电动自行车显见性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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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惠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二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二轮车各类显见性违法行为,包括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载人超员、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同步开展查处与劝导工作,全力维护辖区二轮车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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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曝光

Exp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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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螺城镇建设南街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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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螺城镇建设南街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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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螺城镇建设南街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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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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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崇武镇台湾街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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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东桥镇228国道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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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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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山霞镇山霞街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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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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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山霞镇山霞街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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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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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螺城镇安平路

违法行为:载人超员、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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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公安提醒您

骑乘二轮车出行时

请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不闯灯、不逆行

不违规载人、不走机动车道

遵守交通法规

摒弃骑行陋习

筑牢安全防线

来源:交警大队 惠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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