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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霍山县委批准,霍山县纪委监委对霍山县政协机关原党组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崔世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世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世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霍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崔世良开除党籍处分;由霍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霍山县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