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枕边人,竟会一次次伸出贼手。男子杨某花钱大手大脚,手头拮据之下,把女友当成了“提款机”,累计盗窃女友财物12万多元。
近日,居民任女士急匆匆来到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蒙山路派出所报案,称其放在家中的若干现金和金饰不翼而飞,怀疑被盗。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令人没想到的是,任女士的同居男友杨某在得知任女士已经报案后,于当日自己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杨某交代,其平时游手好闲,花钱却大手大脚。而女友任女士经营商铺,收入比较可观,平时会将现金放在家中。杨某便趁任女士不在家时,多次偷走家中现金,并将任女士存放的若干金饰偷走抵押、变卖,甚至还时常在半夜趁任女士熟睡之际,偷偷操作其手机,将手机内的钱转给自己。经查,杨某累计盗窃任女士财物共计12万余元,所得赃款已全部被其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金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亲密关系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即使是恋人、同居伴侣甚至夫妻之间,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取用对方财物,也可能触犯法律。日常生活中,建议市民妥善保管好现金、金饰等贵重物品,手机支付密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切勿随意透露给他人。如发现财物异常减少,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同时,警方正告那些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关系”,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 毛鸿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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