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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汇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方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维权诉求。

经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擅自生产、销售“汇源”牌果汁产品,两家公司被判惩罚性赔偿9700余万元。该两家公司为北京汇源集团成员公司。

对此,一名接近北京汇源集团的人士表示,汇源集团将会上诉。

与此同时,汇源集团今年已把新产品更名,果汁线叫“咱家果源”,茶饮料线为“旭日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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