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质量报道网10月13日消息,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1期食品抽检中,标称东莞市中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料酒(调味料酒)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
该批次产品规格为500ml/瓶,商标为中雄和图形,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9日,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合丰路9号3栋3室。该批次产品由揭西县旭日商场贸易有限公司惠丰万佳购物商场经营,该商场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兴中社区道江西路344号,承检机构为深圳市沃特虹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署机构为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东莞市中味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合丰路9号3栋3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浩,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3.3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3年3月8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登记机关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涵盖食品生产、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批发零售、豆类收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生产的料酒产品近年多次被检出不合格:2025年8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该公司生产的百家味料酒(生产日期2025年4月27日,420ml/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该批次共生产600瓶均已销售,该公司被立案调查;2025年9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该公司生产的百家味花雕酒(料酒)(生产日期2025年1月5日,420ml/瓶)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合格,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660元、罚款15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5〕Z108185002号),不合格原因为投料时仪器发生故障导致配料配比不准确;2025年12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该公司生产的莞润料酒(生产日期2025年4月9日,420ml/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437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