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实施,有效整治公共泊位被侵占、消防通道被占用、重点区域违停频发等突出问题,10月12日至11月12日,我市开展贯彻落实《条例》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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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行动由市人大常委会统筹推动,市政府组织部署,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及各县区协同联动、共同开展。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整治任务,并明确责任分工。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全程监督调度,核查整治成效,确保《条例》有效实施。市住建局作为主要牵头实施部门,统筹联动各方整治行动,并负责公共停车泊位排查、私设障碍物清理、停车设施规范管理。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停车秩序执法,查处重点区域违停、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强化巡查管控、违法查处,规范路面秩序。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停车乱象,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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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严格对照《条例》相关规定,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从严清理私设地锁、石墩、围栏等障碍物侵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二是严查小区、商圈、沿街商铺等区域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应急车道行为;三是整治学校、医院、主次干道等重点区域乱停乱放、超时停车等违停行为。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的开展,将严厉打击停车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城市停车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和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维护公共停车资源合法权益,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