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2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进行解读。《意见》明确提出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从严、加强督办指导三方面要求,聚焦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对刑事诉讼全过程依法从严提出要求,依法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判罚。同时,要求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切实解决“以罚代刑、当罚不罚”等问题。
这份《意见》的出台,是对当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新形势的直接回应。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2026年以来,从上海到重庆,从广东到河北,各地密集曝光的案例清晰地勾勒出食品安全违法的新特征:食材掺假从简单替换走向“工艺化”造假,后厨乱象从“脏乱差”升级为公然违规,违法主体从个体商户扩展到平台化运作。
一、食材掺假:从“以鸭充牛”到“以马充驴”
食材掺假是2026年各地曝光的食品安全违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类型。
上海在肉制品掺假领域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对闵行区、普陀区、宝山区等6家网络餐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查明上述单位使用马肉、猪肉等非驴肉原料加工成“驴肉火烧”“驴肉粉丝汤”等菜品对外销售,查获涉案食品约56公斤,涉案金额44.8万元,其中5家因涉案金额达到入刑标准被移送公安部门。浦东新区某餐饮店自2023年开业以来,其“黑椒柳条”原料配料仅含鸭肉、水和淀粉,却被用于制作多款标称含牛肉的烤盘饭,构成以鸭肉冒充牛肉的掺假掺杂行为。
浙江的掺假手段更为精细。杭州市余杭区某小吃店在外卖平台销售的“羊腰子”,实际是用牛腰加羊脂肪烤制的“腰子串”;其“羊肉串”检出猪源性成分,“牛肉串”检出牛源性和猪源性成分。监管部门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2.2元并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嘉兴市秀洲区一家麻辣烫店将实际原料为鸭肉的“火锅肉卷涮肉片”标注为肥牛片主料,将实际原料为鸡肉的“撒尿肉丸”描述为牛丸。温州市苍南县某餐饮店为使肉羹更具韧性,从药店购进硼砂并添加至肉羹原料中对外销售,被查获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江苏的肉类动物源性掺假同样触目惊心。响水县某餐饮店经营的“鸭血”检出鸡源性成分、未检出鸭源性成分;该店自2026年3月以来从当地豆制品店购买涉案“鸭血”制作鸭血粉丝。徐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明知购进的是马肉的情况下,仍作为驴肉原料使用。因涉案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泗洪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在排查中发现,某农贸市场摊点销售的“鸭血”无鸭血成分且销售量巨大。联合行动现场抓获嫌疑人,捣毁仓储窝点1处,查获伪劣鸭血5000余斤。
河南的驴肉掺假案件尤为典型。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某驴肉汤店使用的生驴肉抽样检测,检出马源性成分,属于掺杂掺假的不合格食品。平桥区某驴肉汤馆被查实销售马肉冒充驴肉,货值金额53228.12元。嵩县一家经营30年的驴肉汤馆,因驴肉价格持续走高,将价格较低的马肉掺入驴肉中对外销售,最终被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
四川的假劣肉制品案件呈现出“换装式”造假的特点。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私自以鸭肉干换装冒充风干牦牛肉案,涉案销售金额10万余元。经抽检,所谓“风干牦牛肉”中鸭成分占比高达97.23%。绵阳市游仙区执法人员发现,罗某、翁某从不法渠道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种母猪肉,在黑窝点用牛油香精等加工成“牛肉”,卖到菜市场和居民小区,涉案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重庆南岸区正宗河间火烧疙瘩汤餐饮店售卖的驴肉火烧经检测未检出驴成分。此外,云阳县微微权餐饮店、冠金烘焙坊因使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被查处;原渝北区渝顺果品店因在外卖平台销售霉变葡萄,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万元。
东北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多个层面。
“刘文祥麻辣烫”的源头与品控问题:该品牌起源于黑龙江佳木斯,凭借网红效应迅速扩张。曝光显示,其门店存在食材以次充好、标注混乱等系统性问题,根源在于品牌方允许门店自主采购,缺乏统一品控。例如,纯牛肉卷约28元/斤,而鸭肉风味卷仅7元/斤,巨大价差驱使部分门店造假。
具体掺假与后厨违规案例:
黑龙江:北京香香鸟餐饮黑龙江分公司在制作校园餐时,用汉斯肉排冒充“农家马蹄肉饼”,被罚90万元。哈尔滨老记忆食品有限公司用普通鳕鱼冒充银鳕鱼制售菜品。此外,双汇发展因黑龙江子公司猪后鞧肉中林可霉素残留超标,被罚没约1.29亿元。
辽宁:鞍山市有商家将马肉和驴肉混合制作火锅、香肠等菜品销售,数额达94,576.6元,涉案马肉未经检疫。
吉林:延边州珲春市的葵花饭店被查出后厨人员将牛百叶直接放置在下水道口地面上,用脚踩踏清洗。长春一连锁烤肉店员工被指在垃圾桶盖上处理洋葱。
二、后厨乱象:从卫生失守到公然违规
后厨卫生问题在2026年多地曝光中呈现出从“脏乱差”向“公然违规”升级的趋势。
广东佛山顺德区一家外卖店被曝光后厨人员在锅中清洗扫把并疑似吐口水,相关视频引发全网关注。顺德区大良街道办通报称,已吊销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禁止该店经营者、涉事厨师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广州市增城区一家餐厅的后厨员工用脚踩洗餐具,增城区市场监管局经核查确认视频反映行为属实,已立案调查。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无堂食外卖聚集区开展检查,发现该区域23家入网餐饮商户均存在不同程度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包括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厨房环境脏乱、清洗消毒设施不规范、食品储存条件不达标等,已依法责令整改并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湖北的食品安全治理呈现出纪检监察力量深度介入的特点。湖北省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聚焦网络餐饮突出问题从严整治。襄阳市某区督导组通过外卖APP随机抽查发现,某文创产业园2家蛋糕店加工操作不规范、1家无堂食外卖商户后厨环境卫生差,随即约谈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在专项监督中发现,某外卖平台商家线上展示环境干净整洁,实际经营场地隐匿在居民楼栋内,后厨环境脏乱差,是典型的“幽灵外卖”。浠水县一家小吃店租借小区一楼场地办理证照,通过外卖平台审核上线,实际餐食加工点却设在夜市,该点位并无合法餐饮资质。
河北文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发现某小餐饮店后厨食品操作台脏乱。唐山市路南区某餐饮店后厨地面积水、灶台积油,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仍未改正。景县一家羊汤店被网友视频曝光后厨老鼠啃食大块生肉,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处理。河北省12315热线2026年共接收投诉举报17200件,问题集中在预包装食品过期发霉、食品异物、后厨脏乱、商家超范围经营等方面。
三、资质造假与“幽灵外卖”:平台审核形同虚设
伪造资质和“幽灵外卖”是2026年曝光的另一类突出问题。
湖南在网络餐饮专项整治中重点查处“幽灵外卖”、后厨环境脏乱差、资质及健康证明造假等违法行为。益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外卖平台代理机构,自2024年10月起未按规定对入网门店进行审查登记,导致8家入网餐饮店存在证照未更新、一址多店、许可证过期等问题,被没收违法所得286020.88元并罚款50000元。邵东市某餐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套用他人证照通过外卖平台从事网络餐饮服务,被没收违法所得13313.55元并处罚款。
浙江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排查发现,某平台上的3家店铺证照信息存在异常。经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3月起通过他人办理伪造证照开设网店从事食品代购,3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中2张无法查询到发证信息、1张实际登记为其他单位,均系伪造,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安全专项排查中,发现辖区某酸奶碗线上商户的证照资质核验异常,涉嫌使用伪造证照。
江苏泗洪县大喔药膳鸡店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其抖音平台网店公示的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经公安侦查系伪造,公安机关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对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该案系宿迁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首例查处的刑事案件。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幽灵店铺”线索后核查发现,上海云祥食品有限公司因未取得糕点类食品制售经营许可项目,联系他人通过技术手段变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将主体业态信息篡改后上传至网络平台通过审核,案件已移送公安。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朵颐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出借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案,该公司将证照出借给两家商户用于网络平台线上经营。
四、从“运动式整治”到制度化从严
梳理多省市市案例可以看出,当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呈现出几个新的共同特征:造假手段日益精细——从简单的肉品替换发展到用牛油香精和柠檬黄将母猪肉“加工”成牛肉,用牛腰加羊脂肪烤制冒充羊腰;违法主体组织化程度提高——从个体商户扩展到平台代理机构未履行审核义务、“一址多店”、“幽灵外卖”等带有系统性特征的问题;后厨违规从卫生失守走向公然挑战底线——在锅里洗扫把、用脚踩洗碗、老鼠在操作台啃食生肉,突破的已不仅是卫生标准。
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正是《意见》出台的现实背景。《意见》从三个层面构建了“依法从严”的制度框架:
在打击力度上,《意见》要求依法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判罚,释放依法严惩的强烈信号。在行刑衔接上,《意见》要求明确案件移送标准、检验鉴定、证据转化等规则,推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促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在法律政策完善上,《意见》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明确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要求,构建过罚相当的法律责任体系,科学设置阶梯式处罚标准。
从各地实践来看,纪检监察介入监督、行刑衔接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协同治理等做法已在湖北、湖南、江苏等多地落地。中央政法委此次《意见》的印发,标志着食品安全治理正在从阶段性的“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的“制度化从严”转型。能否将“从严”从专项行动转化为日常监管的制度能力,将决定这轮整治能否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