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沧源县公安局岩帅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警察叔叔,我们在路边发现了几棵树,好像是书本上的毒品大麻,你们快来看看!”。接到电话后,值班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仔细勘查比对,确认现场的植物为大麻原植物。民警对发现的5株大麻原植物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消除涉毒隐患。处置过程中,民警向发现毒品的4名孩子详细讲解了识别毒品原植物的方法和禁毒相关法律法规,后对他们识别大麻原植物、主动报告的行为给予表扬与奖励。
大麻是我国明令管制的毒品原植物。大麻中含有四氢大麻酚等精神活性物质,长期吸食会造成记忆力减退、认知功能障碍和精神障碍,严重损害身心健康,还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
毒品的类别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吸食、注射毒品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聚众、组织吸食、注射毒品的,对首要分子、组织者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六个月至一年以内不得进入娱乐场所、不得擅自接触涉及毒品违法犯罪人员。违反规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后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 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来源:临沧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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