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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审判质效就体现在一个个鲜活的司法数据之中。一组组数据、一桩桩案件的背后,是人民法院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不懈追求,是不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能力的点滴进步。为深入解读我省法院司法数据背后的创新实践与鲜活案例,福建高院新媒体开设《“数”说公正》专栏,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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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福州法院的强力督办,案子终于结了,我心里悬了两年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近日,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长期未结案件的当事人从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近年来,福州市两级法院坚持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通过监管关口前移、责任链条压实、质量评查强化三大举措协同发力,构建起“防、控、治”一体化的积案治理新格局,让“预超期即预警、超期即问责”成为常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快审快结”成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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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事后清”为“事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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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干警就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

“边清边积”曾是制约积案清理成效的顽疾。为破解这一难题,福州法院将监管关口大幅前移,推动积案治理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

“过去,案件审理超过10个月才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现在,我们将监管节点分别前移至9个月、6个月,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分梯次跟踪督办。”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甘力介绍说。同时,福州法院建立预超期案件动态工作台账,坚持“日跟踪、周通报、月总结”,对预超期案件数量波动异常的法院或庭室,审管办及时介入研判,采取约谈提醒、专项督导等针对性措施,确保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法院10个月以上的预超期案件数量始终控制在70件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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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独角戏”为“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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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市法院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会,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

近年来,福州法院坚持全院“一盘棋”,构建起“院庭长带头、条线统筹、两级联动”的责任体系,形成清积合力。

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庭长对长期未结案件逐案建档、逐案调度,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福州中院各业务庭对本条线长期未结案件常态化跟踪,提供业务指导与协调支持;分管院领导作为“重点督办”责任人,亲自包案督办“钉子案”“骨头案”,推动疑难复杂案件实质性化解。

“我们将积案清理责任压实到每一位承办法官,要求其对承办案件实行‘一案一策、全程跟踪’。”甘力说。

针对鉴定类案件等易拖延环节,承办法官需主动制定审理计划、明确关键节点时限,并定期向庭长、分管院领导汇报案件进展。对因主观原因导致案件长期未结的,由院庭长进行约谈提醒;对履职不力、推诿拖延的,启动问责程序,确保责任到人、压力传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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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清数量”为“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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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审判管理部门常态化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评查复盘。

福州法院坚持“清积”与“提质”并重,将质量评查贯穿积案清理全过程,坚决防止“为清而清”“带病结案”。

全市法院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面纳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开展涉鉴定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评查,通过“异地交叉评查”与“提级评查”双轨并行,坚决破除“熟人顾虑”,让评查制度真正“长牙齿”。

福州中院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做实评查结果运用“后半篇文章”,将长期未结案件和预超期案件作为负向评价维度,纳入承办法官和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不是目的,而是倒逼责任落实的手段。”甘力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评查+考核’双轮驱动,让每一位法官都树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意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据统计,全市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从2022年的124件逐年下降至2025年的14件,降幅达88.7%。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存量仅剩10件,存量为全省九地市法院最低;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连续3年实现动态清零。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王莹、吴刚、张丽媚

编辑:罗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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