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的骨灰在宝莲禅寺海会塔失踪,报警近三个月没有结果。很多人关注的是“谁偷的”“为什么偷”。但这件事真正暴露的,是香港法律在骨灰保护上存在一个结构性模糊。
先说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事实。
香港实行普通法,目前既无成文法,也没有判例明确把骨灰认定为“财产”。这意味着,偷骨灰这件事,在香港法律体系里没有一个专门对应的罪名。
内地有独立的“盗窃骨灰罪”,香港没有。
那偷骨灰的人怎么追责?只能绕道走。香港执业大律师朱绰盈指出,盗取骨灰可能触犯盗窃罪和入屋犯法罪,如果用来勒索家属,额外构成勒索罪,最高可判十四年。
但这里有个前提:骨灰得被认定为“财产”,盗窃罪才成立。而骨灰是否属于财产,本身就有争议。有律师指出,骨灰器皿被盗无疑构成盗窃,但骨灰本身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
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
如果盗贼偷了骨灰但不勒索,只是单纯拿走或者藏起来,法律的追责力度会大打折扣。
因为没有勒索行为,警方很难把案件升级为勒索案。上海律师白芳榕分析,梅艳芳骨灰失踪至今没有家属收到勒索信息,窃贼可能只是狂热粉丝,而没有敲诈勒索行为,恰恰导致侦办存在难度。
换句话说,偷骨灰这件事,如果动机纯粹是“占有”,香港法律能给的惩罚,远低于社会对这个行为的道德谴责。
再看第二个问题:安保责任。
宝莲禅寺海会塔装了24小时监控,有保安巡逻。但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访客无需预约、无需登记即可进入,工作人员只要求限时五分钟。骨灰龛本身只是一块名牌,没有额外的防盗结构。
一个需要五分钟就能完成的盗窃,在24小时监控下居然没有留下任何有效线索。
这里涉及一个法律灰色地带。
香港《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主要规管私营骨灰安置所的营运牌照,对场所内部的安保标准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换句话说,法律要求骨灰安置所拿到牌照,但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达到什么级别的防盗标准。宝莲禅寺海会塔作为寺院附属设施,是否完全受这套条例约束,本身也有讨论空间。
朱绰盈律师指出,家属与管理方之间通常存在服务协议,管理方负有安全妥善保管骨灰的义务。
如果因缺乏最基本的防盗措施导致骨灰被盗,管理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最基本的防盗措施”是什么标准,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第三个问题更值得警惕:香港名人骨灰被盗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2025年5月到8月,沙田宝福山发生连环骨灰盗窃案。盗贼以专业手法撬开骨灰龛,取走骨灰后把龛位外观复原,日常巡查根本察觉不到。
至少三名逝者的骨灰被盗,包括武术指导刘家良、电影出品人向华胜,以及宝福山创办人冯成。刘家良的遗孀翁静晶证实,盗贼发来骨灰盒照片,勒索六千万港元。她拒绝支付。
2026年2月,刘家良和向华胜的骨灰被寻回,冯成的骨灰至今下落不明。
把这两起案件放在一起看,一个清晰的模式浮出水面:有人在做骨灰的“生意”。宝福山案是勒索,梅艳芳案可能不是勒索,但骨灰本身正在被当作一种可以交易、可以利用的资产。
问题在于,香港法律对骨灰的定性,还停留在“亲属祭祀利益”的层面,没有把它作为一种需要特别保护的“特殊物”来对待。
内地刑法第三百零二条专门设立了“盗窃骨灰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香港没有这一步。
这就形成了一个制度空隙。骨灰在文化上承载着极高的情感价值,但在法律上它的地位是模糊的。偷一幅画、偷一块表,法律有清晰的量刑标准。偷一盒骨灰,法官需要先论证它算不算财产,再决定怎么判。而如果盗贼不勒索,只是拿走,这个论证过程会更加困难。
梅艳芳母亲覃美金2026年8月30日离世,骨灰被盗的消息直到10月10日梅艳芳63岁冥寿才公开。家属接连遭遇双重打击,还要面对一个法律上悬而未决的追责难题。
这件事的走向,可能不只是找回一盒骨灰。
它可能会推动香港法律重新思考一个更基础的问题:骨灰到底是什么。是亲属的情感寄托,还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还是两者都是。这个定义不清晰,类似的案件就还会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