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活在奥地利以及其他欧盟国家的第三国公民而言,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正在出现。
过去,欧洲移民制度虽然严格,但基本逻辑仍然是:外国人首先取得签证或居留,随后通过持续合法居住、工作、缴税、融入等条件,逐步获得长期居留,最终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国籍。而获得合法居留权的第三国公民可在申根区自由流通,特别是短期的旅行与商务活动。
但近年来,这条道路越来越表现出一个新的特点:
居留权越来越强调“持续满足条件”,而永久定居和取得国籍则越来越成为独立、严格审查的制度。
最新出现的两个信号分别来自法国和拉脱维亚。
法国提出“申根ESTA”:已有欧洲居留,去另一个申根国家也可能需要重新授权?
2026年9月,法国国民议会议员查尔斯·罗德韦尔(Charles Rodwell)提交的一份移民政策报告提出,对申根内部第三国公民的流动规则进行重大改革。
报告建议,将申根区内部自由流动原则上保留给欧洲公民;对于已经合法获得某个申根国家签证或者居留身份的第三国公民,如果希望前往其他申根国家,则需要取得额外的“事先流动授权”。
报告甚至明确提出通过网上登记的方式实施,并参考美国ESTA、澳大利亚和英国的电子旅行授权制度。
这目前仍然是法国议员提出的政策建议,并不是法国已经实施的法律。
但如果未来真的成为欧盟层面的政策,它所代表的意义非常明显:
第三国公民拥有一个欧盟或申根区国家的居留权,并不一定意味着可以像过去一样无条件地在整个申根区内自由行动。
欧盟在拉脱维亚开始试点?
而在拉脱维亚,这种方向已经出现了现实中的制度。
拉脱维亚:不是正式宣布的“欧盟试点”,却像一次值得观察的中东欧先行实践
从2025年9月1日起,拉脱维亚开始实施电子旅行申报制度。
符合条件的第三国公民,如果没有拉脱维亚签发的签证或居留许可,需要在进入拉脱维亚前至少48小时,通过网上系统提交个人资料、旅行目的、路线、住宿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更值得注意的是,拉脱维亚外交部自己对这一制度的解释非常直接:
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收集那些已经在其他国家取得申根区旅行权利、现在准备进入拉脱维亚的外国人的信息。
换言之,一个外国人即使已经通过德国、法国、奥地利或者其他国家取得了相应的申根旅行权利,也可能在前往拉脱维亚时产生新的申报义务。拉脱维亚官方同时强调,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ETA批准制度。提交资料以后不需要等待政府另外签发一张入境许可证。但是,从制度逻辑来看,它确实形成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新环节:
“已经拥有申根区旅行权”与“进入某一个申根国家”开始出现进一步的信息申报和风险审查之间的区别。
因此,目前没有依据把它称为“欧盟正式试点”,但完全可以把拉脱维亚看成一个值得观察的中东欧先行实践。
为什么恰恰是拉脱维亚?
拉脱维亚政府给出的官方理由主要是国家安全和边境保护。
政府明确表示,提前收集外国人的个人、旅行和部分背景信息,可以帮助国家安全及执法部门在人员进入拉脱维亚之前识别潜在风险;如果发现安全风险,主管机关可以使用现有法律工具,包括限制相关人员进入拉脱维亚。
而拉脱维亚具备一些非常特殊的客观条件。
首先,它是欧盟和申根区的外部边境国家,同时又处在欧洲安全环境变化非常明显的地区。
其次,拉脱维亚与俄罗斯、白俄罗斯接壤,国家安全、边境管理和人员流动问题长期具有特殊敏感性。
再次,拉脱维亚人口规模较小,边境管理体系相对集中,因此实施这样一个全国性的电子申报系统,在行政技术层面相对容易。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拉脱维亚并没有把制度简单限定在传统意义上的“签证申请人”身上,而是直接关注已经通过其他国家取得申根旅行权的第三国公民。
这恰恰是法国最新提案值得关注的地方。如果未来其他申根国家开始采取类似措施,那么拉脱维亚今天实施的制度,就可能成为一个非常值得观察的先行案例。
更大的变化:外国人可以留下,但“留下多久、如何留下”正在变得更加重要
这种变化并不只发生在欧洲。
美国的绿卡制度长期以来就存在一个重要原则:永久居民身份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期生活在海外。美国政府明确提醒,长期离境以及其他客观情况可能导致永久居民身份被认定为放弃。只是过去检查松散,很多人趁机“跑卡”,但现在开始严格审查,很多人因此被注销绿卡。
新西兰的制度则更加直接地把“与本国的真实联系”作为永久居民身份的重要条件。申请Permanent Resident Visa通常需要已经持有居民签证至少两年,并证明自己与新西兰保持持续联系。
日本也正在进一步收紧永住制度。日本政府已经公布,从2027年4月1日起,永住申请对申请人持有最长期间居留资格等条件作出进一步明确要求。
因此,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
外国人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要取得一个可以工作的居留身份,与外国人获得稳定、长期、几乎不受期限限制的永久居留身份甚至国籍,正在变成两件不同的事情。
欧美正效仿海湾地区的“严格居留”模式?
在沙特、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巴林与阿曼等海湾国家,大量外国人可以长期生活、工作、经商甚至投资,但外国人的居留权与本国国籍之间长期存在非常明显的制度隔离。海湾各国对工作居留持有者要获得该国长居有极其严格的限制,并非满足工作与居留年限就可以申请。
例如沙特现在同时存在一年期至五年期、可以续期的高级居留,以及符合条件的无固定期限高级居留。官方制度明确把外国人的长期居留作为一种特殊法律身份,而不是自然通向公民身份的阶段。
与此同时,取得海湾各国永居与国籍对于外国人仍然存在非常严格的条件,包括长期合法居住、职业及资格、家庭关系等因素,而且最终仍然属于经过审查的入籍制度,而不是“居住满几年自动获得永居与入籍”。
这形成一种与传统欧洲移民想象明显不同的制度结构:
外国人可以在一个国家长期生活,但“长期生活”“永久居留”和“成为公民”并不是同一条自动递进的道路。
欧洲、日本、新西兰以及美国目前并没有整体变成这种制度,永久居留和入籍渠道依然存在。
但一些变化确实开始出现相似的结构:
外国人需要不断证明自己符合居留条件;
长期离境可能影响身份;
永久居留需要单独满足更严格的条件;
国籍申请又是另一套制度;
而“合法居住多年”本身越来越难以被理解为获得永久身份的充分条件。
对奥地利意味着什么?
这也是奥地利居民最需要关注的地方。奥地利本身已经具有相对严格的居留延期和长期居留制度。外国人的居留延期并非简单自动完成,而需要继续满足收入、保险、居住、融合等相关条件。
申请奥地利国籍则是另一道门槛。
因此,未来欧洲移民制度最值得关注的可能并不是某一天突然宣布“取消永久居留”,而是一个更加渐进的过程:
第一张居留卡越来越强调审查;延期越来越强调持续条件;长期居留成为独立门槛;永久居留与国籍之间进一步分离;而跨国流动本身也可能出现新的电子申报和风险筛查。
法国提出的“申根ESTA”目前只是政治建议,拉脱维亚的电子申报似乎也还不能被称作官方正式的欧盟试点。
但是,如果把两者放在一起观察,再与美国、新西兰、日本以及海湾国家的制度进行比较,一个值得欧洲居民认真思考的问题已经出现:
未来的欧洲,是否正在从“给外国人一条逐步定居的道路”,逐渐转向“允许外国人在满足严格条件的情况下长期居留,但长期居留、永久定居以及取得国籍必须分别经过审查”的模式?
目前还不能说这一转型已经完成。
但从拉脱维亚这个中东欧国家已经开始实施的制度,到法国政界提出的申根内部电子授权,再到欧美日对长期居民身份条件的不断强调,这种变化已经值得奥地利以及整个欧洲社会持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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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欧洲时报中东欧Karl原创编译,部分内容参考自ORF、奥地利《新闻报》《信使报》《奥地利报》《今日报》等,部分图片来自新华社、APA及网络,转载请注明《维城》Euro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