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三小一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当前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登记、监管、执法、共治四个环节,着力构建“三小一摊”全链条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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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登记关口

规范实施登记确认。将“三小”登记从“多证合一”调整为“一件事”办理,实行统一入口、分系统审核。“三小”登记证按照“一地一证”原则发放。仅以域名、网址进行注册的营业执照不得办理“三小一摊”登记证。

优化登记前服务举措。依托监管网格力量,加大巡查发现和政策宣贯力度。对于登记办理小作坊、散装熟食小食杂店、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小餐饮店等高风险“三小一摊”的生产经营者,监管人员应于发证前开展服务指导。

严格“负面清单”制度。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不得开展“三小一摊”登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未划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的范围的,一百米范围内禁止食品摊贩经营。鼓励各设区市局对区域性风险高、工艺较复杂、检验要求严的食品品种进行论证,增补本设区市“三小一摊”禁止生产经营品种。

强化登记后监管力度。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自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展登记后核查。对于开展外卖的经营者,核查其“阳光厨房”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外卖封签”是否规范使用等。

贯通系统数据。加快推进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小一摊”登记系统、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对接。对长期未生产经营、无法取得联系、“一地多证”的,探索实施公告“失效”。

明确混合业态归类。存在混合经营业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其主营业态,结合食品经营项目风险类别综合确定主体业态。难以确定主营业态性质的,主体业态按经营项目风险类别高的类别归类。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精准落地基层监管网底工程,科学划分监管网格、摸清“三小一摊”底数,及时掌握主体新设、变更、经营异常等信息,完善巡查、处置、整改机制。

小作坊

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小作坊卫生条件、食品原料辅料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和食品贮存等;必要时对食品进行抽检,依法依规处置不合格食品。

重点检查对象

以酒、肉制品、糕点等品种为重点对象,依据风险情况动态调整。

检查频率

对风险等级高、信用评价差的小作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

小食杂店

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贮存条件、食品进货查验落实情况,严查销售过期变质、“三无”、标签不合格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规范散装食品销售标识管理。对销售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的小食杂店,重点核查是否按要求贮存、是否对保健食品设专区陈列并设置提示标识。

重点检查对象

以校园及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小食杂店为重点对象,依据风险情况动态调整。

检查频率

对风险等级高、信用评价结果差的小食杂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对校园及周边的小食杂店每年开展两次检查。

小餐饮店

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食材采购、环境卫生、加工制作、餐具洗消、人员健康、有害生物防制等环节,指导小餐饮店知晓并建立“五净三清”管理体系,推广“物品标识化、食材盒装化”,鼓励小餐饮店导入色标管理、五常、6T等现场管理方法。

重点检查对象

以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城市主干道、城郊接合部、城中村、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以网络餐饮、连锁餐饮、网红餐厅等为重点场所,依据风险情况动态调整。

检查频率

对校园周边、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小餐饮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对风险等级高、信用评价差的小餐饮店,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食品摊贩

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从事禁止经营的冷食、生食、冷加工糕点、自酿酒、自制生鲜乳饮品制售以及网络餐饮服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过期,是否具备防尘、防蝇设施,餐具是否清洗消毒。

重点检查对象

以食品摊贩管理方为重点主体,以社区商圈、城乡集贸市场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即食的现制现售食品、散装熟食等为重点品种,依据风险情况动态调整。

检查频率

对风险等级高、信用评价差的食品摊贩,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严惩违法行为

对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食品添加剂、登记证“失效”后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对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同时符合轻微违法行为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依规减轻处罚。探索开展“三小一摊”生产经营主体专业信用评价工作。

构建共治格局

推动“三小”集聚发展,支持建设小作坊集聚区(园区)。推动配送企业对小食杂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引导小餐饮店入驻集中加工区或美食城,提升硬件设施与管理水平。将食品安全纳入“141”基层治理体系,依据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村社工作及网格事项三张清单,逐级细化压实属地责任。

推动食品安全责任险向“三小”食品行业拓面,探索将“三小一摊”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队伍建设,广泛吸纳外卖骑手、社区(村社)干部、探店达人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常态化开展“三小一摊”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