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购买商铺后,开发商又将该商铺抵押给银行,买受人如何维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首先,若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开发商债权人可申请查封、拍卖。买受人权利能否对抗执行,取决于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一般不动产买受人)或第二十九条(商品房消费者)的条件。全款买受人可以视情况提起相关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

其次,已登记的抵押权具有物权效力,原则上优先于买受人的债权。除非买受人能证明抵押权人(银行)明知或应知房屋已出售仍接受抵押(恶意串通)。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商铺买受人通常不属于消费者购房人,不能当然适用第二十九条的保护规则。

所以,建议购房前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避免权利冲突。购房后如果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也要进行网签备案以及预告登记。

王玉臣律师团队擅长商品房买卖纠纷领域的案件办理,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的实务经验,如有类似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大家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