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五届研讨会暨专家委员续聘活动在上海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 摄影 孙若丰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 本刊记者 常翔宇
“希望各位专家委员发挥专业素养、多元文明、国际视野的优势,继续做中国与各国法治交流合作的桥梁纽带。”
“最高人民法院期待与各位专家学者、与会嘉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构一道,共同为推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创新发展贡献更多的法治智慧和力量。”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五届研讨会暨专家委员续聘活动在上海举行。据了解,此次研讨会以“法治共融·协同创新·智链全球”为主题,是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成立以来参会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盛会。国际商事专家委员及国际组织、国际仲裁机构、国际调解机构负责人等200余人线上线下深入研讨,在观点碰撞中凝聚共识、深化合作。
01
扩大国际商事解纷“智囊团”
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是公正、专业、高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需要,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集中体现。
据了解,2018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牵头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探索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建设新路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成立后,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受国际商事法庭委托调解国际商事纠纷,就人民法院审理国际商事纠纷案件所涉专门性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就国际商事法庭的规则修订及发展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专家委员们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受托出具多份域外法查明报告,共同编写《中国法院国际商事审判案例精要》系列丛书,提供司法政策论证意见,应邀为涉外审判法官授课,参与国际商事案件调解、专业咨询、域外法查明等工作。此次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继续聘任已到期的37位中外专家。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聘任了来自25个国家和地区的62位专家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成立8年来,专家委员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以深厚学养、丰富经验、公允立场,为公正高效化解复杂跨境商事纠纷、推动中外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提供了有力和宝贵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为续聘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代表颁发聘书,并向各位专家委员表示祝贺。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投诉解决、评估负责人,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办事处前首席代表哈米德·谢里夫表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是一项相当了不起的创新,让法院能够引入国际专业力量,为法院提供了一座极为丰富的资源宝库。”
聘任专家委员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新增了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广东蓝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为“一站式”平台国际商事调解机构。
据了解,自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深圳和陕西西安分别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诉讼、仲裁和调解相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全面优化“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功能体系,使中立评估、诉讼、调解、仲裁机制实现有机衔接,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多场景、一体化的解纷服务。截至目前,该平台已纳入10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4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据了解,2020年以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江苏苏州、四川成都等地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18个地方国际商事法庭,逐步形成了分布合理、特色鲜明、公正高效、协同发展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格局。
“中国调解实践的创新为国际商事调解增添了丰富的中国元素。”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打造的诉讼与调解、仲裁相衔接的‘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破了三类纠纷解决渠道壁垒,为商事调解贡献出中国司法智慧。”
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已成功调撤10件国际商事案件,涉及瑞士、韩国、美国、印度等多个国家。18个地方国际商事法庭2025年通过“一站式”平台调撤国际商事案件155件。
02
探寻国际商事法治共识
如何提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效能,进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国际商事仲裁现代化发展与《纽约公约》的适用应注意哪些问题?国际商事调解应怎样进一步创新发展?人工智能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中应如何应用,未来如何发展?围绕4个议题,中外专家直抒己见,一句句观点交锋勾勒出国际商事法治的发展共识。
聚焦护航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这一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亮出中国司法实践成效:“2021年至2025年,中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12.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法院始终贯彻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涉外民商事纠纷,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推动构建公正、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国际贸易法治环境。”
面对全球供应链纷繁复杂的现实环境,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国际法官、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欧颂律认为:“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贸易线路、供应链以及现代数字基础设施,专业化司法能力变得越发关键。”
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文科资深教授,“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香港)院长王贵国把目光投向机制效能的提升:“国际商事法庭若能以人工智能为辅助,以公正为本,以效率为用,以和合为旨,秉持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存诚守正’精神,则能在维护国际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发展中发挥更为积极的制度功能。”
如何把争议化解的关口前移,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黎巴嫩大学教授、国际商会前副主席奈拉·科迈尔-欧贝德直言:“效率必须在争端产生之前就得到关注,从而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发生。”
产业链供应链的纠纷离不开仲裁制度的托底,讨论随即转向国际商事仲裁现代化发展与《纽约公约》适用这一核心议题。
“近40年来,中国法院始终坚持‘条约必须信守’原则,严格履行《纽约公约》义务,秉持‘有利于裁决执行’的司法立场,确保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办理质效。”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负责人、国际商事法庭法官沈红雨介绍了中国司法的实践坚守。
管辖权如何划分?单边制裁会带来何种冲击?尼日利亚高级律师、独立仲裁员奥卢芬克·艾德科娅提出:“要在仲裁庭与法院的管辖决定权之间寻求平衡。”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名誉主席、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前主席杨良宜结合案例提出:“各方要加强合作,保障仲裁裁决的有效执行。”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肖永平阐述了外国单边制裁对适用《纽约公约》第5条第2款的影响,并就可仲裁性与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边界提出了观点和看法。
调解作为东方特色的解纷方式,同样成为现场热议的焦点。
结合国际商事法庭复杂商事纠纷调解成功的个案,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国际商事法庭法官郭载宇分享了自己的感受:“调解能够降低诉讼风险,避免局面失控,在满足各方核心目标的基础上尽可能快速化解争议。”
世界贸易投资者集团高级合伙人、墨西哥中国商会创始执行副会长阿马波拉·格里哈尔瓦提出对商事调解的定位和理解:“调解不应仅仅被视为法院的替代方案,还应当被理解为商业基础设施。”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国际仲裁中心主簿兼首席执行官克里斯托夫·坎贝尔-霍尔特毫不掩饰对中国实践的赞许:“中国在调解领域已经展现出很强的创新能力,希望中国能够在未来进一步发展中成为全球调解服务领域的重要引领力量。”
技术变革奔涌向前,研讨的目光最终投向人工智能给商事争议解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金水结合数字法院建设经验谈道:“应当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积极回应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探索建立面向未来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
国际商事法院常设论坛执委会执委、首位主席,英格兰和威尔士前首席大法官,卡塔尔国际法院暨争端解决中心院长约翰·托马斯提醒道:“商事法官需要及时掌握人工智能在商事、金融及国际供应链等领域的应用现状。”
聚焦人工智能“幻觉”风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玉章讲席教授石静霞表示,要守住司法准确性、程序正当性、制度公信力三道关口。
非洲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法萨·奥古尔古兹就人工智能的应用提出建议:“应制定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示范条款,预防或减少此类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助理秘书长黄美玲提出:“在商事领域,人工智能应在一个保障责任落实、程序公正和法律确定性的制度框架内运行。”
一项项实务难题被深入讨论之后,一个个法治共识被逐渐凝聚。
03
见证国际商事审判中国经验
“这是我们数字司法云廊的起点——上海法院涉外商事案件数据可视化平台,法庭从案件全球分布、审理特点、质效保障等多维度开展大数据分析,为涉外审判、域外法查明、企业出海风险研判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在工作人员的讲解下,上海国际商事法庭一项项数字化技术、一系列亮眼的涉外司法成果以及与国际接轨的裁判理念,让专家赞不绝口。据了解,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以来,瞄准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充分考量国际商事司法趋势以及涉外司法实践需求,致力于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机制供给站”“法治桥头堡”。
“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无论是法庭的整体布局设置、全流程融入的数字技术应用,还是法庭自主搭建的涉外商事司法服务平台,都让我感到十分震撼。我认为这是自己在全球范围内见过的最顶尖的平台之一。”黎巴嫩大学教授、国际商会前副主席奈拉·科迈尔-欧贝德大加称赞。
参观的同时,专家们还旁听了一起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的庭审。据介绍,该案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申请人为一家注册于美国的营养补充剂制造企业,被申请人为一家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的跨境经销企业。双方因跨境分销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申请人于2022年4月向美国境内的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仲裁庭经审理后作出裁决,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相关费用超1900万美元。因被申请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中国境内,申请人向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
庭审围绕申请主体资格、仲裁程序合法性以及《纽约公约》适用等焦点问题展开审理,同时启用智能同传系统,实现庭审内容中英文实时转换,有效消除涉外案件庭审中的语言阻隔。
专业流畅的庭审令旁听专家印象深刻。墨西哥—中国商业科技商会理事会现任主席、中国—墨西哥可替代争议解决中心理事会主席阿马波拉·格里哈尔瓦表示:“此次观摩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极具典型意义。在两大法律体系并存的情况下,搭建一套能够实现体系衔接、规则互认、执行路径明确的对接机制,无疑是一项巨大挑战。在这方面,上海法院的实践交出了非常出色的答卷。法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充分展现出开放包容的司法姿态,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展现出极高的专业水准。”
这是中国法院妥善化解国际商事案件的生动实践。近年来,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公正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坚持平等保护,妥善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完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统一裁判尺度、稳定市场预期。211件案例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收录,中国司法的公信力得到充分认可。
——恪守国际条约,公正高效办理司法协助案件,善意准确适用国际条约,积极参与并推动完善国际规则,以履约守诺的诚信态度助推全球商事治理。
——促推多元解纷,推进司法与仲裁良性互动,持续增强“东方经验”的时代活力,升级“一站式”平台服务效能,积极构建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深化科技应用,统筹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司法知识普惠共享,积极提升智能化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以数智赋能的创新举措推动解纷提质增效。
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扬帆。未来,中国法院必将持续深化合作交流,广泛凝聚法治共识,携手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法治秩序,为推动落实四大全球倡议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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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18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400期
编辑/孙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