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地时间10月8日,美国国防部宣布将直播枪决尼达尔·哈桑的全过程。

国防部长赫格塞思的原话是:“他将被一队士兵行刑队执行枪决,我们会确保人们能够观看这一幕……人们需要明白,这类事情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处决时间定在12月3日下午1点,跟哈桑2009年发动袭击的日期和时间一模一样。

这是美军自二战以来首次用枪决方式处决罪犯,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开直播死刑全过程。而特朗普政府如此骚操作,不但让全世界目瞪口呆,特别是那些天天BB其他国家西方盟友,更让我们国内那些搞法律的“洋抄公”破防。

直播枪决,说白了就跟咱们当年的公审大会、游街示众、公开处决是一个路子,目的就是震慑潜在犯罪,但影响范围要广得多。这些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早已逐步废除那一套公开示众的做法,现在美国人却自己掀了桌子,着实让人觉得有些“意外”。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有什么人权?在枪毙他们之前,就应该把他们拉到大街上遛一溜,行刑时让大家围观以儆效尤,是它们给予这个社会的补偿,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要保护的,是广大遵纪守法普通民众的人权,而不是犯罪分子。

再看看人家新加坡,号称美西方阵营中的一员,大家看他们这些年顶着美西方巨大压力,硬是把鞭刑保留了下来。按理说,用那些西方舶来的法律理念衡量,肉刑不是更加不文明、不人道吗?可新加坡的司法实践却表明,鞭刑对震慑犯罪分子的效果极好。

我说这些,只是想借此表达一个观点,法治建设一定要以我为主,在尊重中国的传统文化、价值观、意识形态的基础上,适当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而不是不加分辨地照抄照搬某些“洋概念”。更不能不顾中国老百姓的民意,强推某些先进经验,否则闹笑话只是迟早的事。

改革开放这几十年,咱们有一帮搞法律的人跑到美国、欧洲学习,回来就把人家那套东西原封不动地搬到中国来。本来吧,学习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是好的,可总有不少人食洋不化,掉进了洋人的圈圈里走不出来,让国人深受其害,遭到坚决抵制。

比如在女性权益保护上,我们法律界的一些人兴风作浪,比西方国家还极端。

在武汉大学“图书馆诬告案”中,一个基于“男性凝视即骚扰”的主观指控,在缺乏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一篇“小作文”就迅速摧毁了一个男生的学业和人生。这种“有罪推定”式的性别叙事,正是西方激进性别理论中“相信女性”口号在中国的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受西方影响的法律理念导致了事实上的逆向歧视。欧美国家对强奸罪的立法几乎都是双向的,男性可以触犯,女性也可以触犯;而我们目前的立法只针对男性。如果中国法律界真的受了欧美影响,理应推动强奸罪改为双向适用,但少有法律人士推动。

再比如照搬“死刑废除论”,跟中国老百姓“杀人偿命”的朴素情感对着干

这些年,法律界有一批人拼命鼓吹废除死刑,依据就是西方国家都这么干。可西方废除死刑有它自己的文化背景——基督教认为人的生命由上帝赋予,世俗权力不应剥夺。中国文化讲求的是“善恶有报”,硬要把西方特定文化长出来树,栽在中国的园子里,行得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