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晤士报》记者马丁-塞缪尔撰文,给出了他认为应该给曼城的惩罚方案:既要严厉,又不至于让他们彻底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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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缪尔表示:“曼城的高层做错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曼城就应该不复存在。为什么要让那些支持球队的球迷一无所有呢?”

塞缪尔认为,如果惩罚终结了腐败的俱乐部高层,但同时终结了整个曼城俱乐部,那是不妥的。除了对球迷的伤害,塞缪尔还表示,近些年大量俱乐部(包括切尔西、AC米兰、森林、埃弗顿……)向曼城出售了球员,他们的转会费都是分期支付的,因此这些俱乐部需要曼城活着,这样才能拿到转会费。除此之外,还有法律方面的影响:俱乐部、赞助商、个人,甚至那些已经失去英超资格的对手都可能提出赔偿要求。据说,曼城自己的球员也可能直接撕毁合同,一走了之。这样一来,哈兰德们就拿不到任何报酬了。所有支出都打了水漂,没有收入。

即便曼城的老板们乐意离开,谁又会接手一个可能背负高达10亿英镑法律债务的生意呢?一家俱乐部甚至无法在偿还所有足球债务之前摆脱破产管理。那样的话,俱乐部就没有任何成功的希望,没有喜悦,也没有希望。如果要赔偿任何新老板——比如球迷信托——那肯定会让那些寻求赔偿的人感到不满。那么,索赔人该怎么办呢?难道要冒着巨大的经济风险,直接向曼苏尔个人索赔吗?任何诉讼都将针对曼城,而非阿布扎比。作为英超联赛成员,曼城的账目在英国申报,税款也在英国缴纳。如果曼城董事被取消资格,确实可能存在个人索赔的可能性,但索赔金额远不及所寻求的数额——仅为1亿英镑或更多索赔金额的一小部分。

塞缪尔给出一个方案:未来五年,每年扣30分,并处以罚款和欧战禁赛。这不足以保证他们降级,但足以确保俱乐部无法继续从违规行为中获利。如果曼城在此期间降级,则该事件将继续进行,他们将作为三支降级球队之一进入下一级联赛。对于违反行业协会规定的行为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巨大的惩罚——扣 150 分——但同样,这也使得俱乐部能够被出售或继续偿还债务、履行其义务,同时维持运营,更重要的是,能够直面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