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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业务办理渠道的温馨提示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政策已于9月30日公布实施,因线上办理相关功能模块正在测试完善,线上渠道暂未开通该业务入口,预计月底前开通。在此期间,需办理此项业务的缴存职工,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线下各服务窗口办理。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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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 辑:程晓岚

责 编:王冰洁

审 核:崔活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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