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顶座舱这项配置,正在被监管划出明确边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10日通过工信部官网公开。

征求意见稿对采用升顶座舱结构的产品提出了具体要求:除应满足《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GB26134)等要求外,还应对升顶座舱结构开展防夹安全性、碰撞安全性、防风等评估验证,并对功能使用场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充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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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时功能必须锁死

更直接的一条是使用场景限制。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应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升顶座舱功能使用场景,行车时不可使用升顶座舱功能等。也就是说,这项功能的使用权限被要求交给车辆本身来控制,而不是依赖用户自觉。

2027年起申报门槛抬高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时间节点:自2027年1月1日起,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产品,应增加填报创新设计技术参数,并按照《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加强安全环保评估。

与之配套的是一道硬约束——未按要求测试验证、测试验证不充分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公告。这意味着创新设计的验证材料,将直接决定产品能否进入公告目录。

从防夹、碰撞、防风到使用场景限制,再到申报环节的参数填报与材料真实性,这套组合拳指向的是同一件事:创新设计可以继续做,但安全验证的账要先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