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仇孟柱刑事案件传来最新消息。2026年10月8日,当事人仇孟柱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该案第三次被二审法院发回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至此,这起历时多年的刑事案件,历经多轮一审、上诉、发回、罪名调整,诉讼程序再次回到基层法院。
回溯整个案件的审理脉络,最早的一审判决作出于2020年10月9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被告人仇孟柱有期徒刑三年;同案另外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一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之后,仇孟柱不服该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12月17日,济南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全案发回历城区法院重审。
案件发回后,历城区法院另行审理,并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重审一审判决。判决仍然认定仇孟柱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但调整处理结果,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这份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仇孟柱依然不服,再次提起上诉。2023年2月1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将案件发回历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第二次重审阶段,公诉机关指控内容出现变化。2025年11月18日,历城区法院作出第三次一审判决,将原先指控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变更为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新增敲诈勒索罪,两项罪名均认定成立,最终依旧对仇孟柱免予刑事处罚。据了解,本案当事人此前曾被羁押三年。
针对变更罪名、追加指控之后作出的判决,仇孟柱继续提出上诉。2026年10月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裁定,该案第三次被发回历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相关规定,仅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的,法律限定只能发回一次;如果案件存在严重程序违法等其他法定事由,则不受该次数约束。
目前,该案已经正式进入新一轮重审程序。接下来,历城区人民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全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重新开展审理。案件后续开庭、宣判等进展,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公开。(图/仇孟柱 文/杨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