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双汇深陷“瘦肉精”危机,彼时的董事长万隆一句“源头不在双汇”,试图将责任推给上游养殖户。十五年后,相似的剧情再度上演。兽用抗生素“林可霉素”残留超标近38倍,双汇的回应几乎是十五年前的“复刻版”:问题主要是上游养殖环节未按休药期管理规定出栏造成的。

诚然,事件的恶劣程度当然不能与当年的影响相提并论,但留下的一地狼藉却惊人相似——市值蒸发、舆论围攻,企业公信力再次受到重击。

“穿透式”处罚

10月9日晚间,双汇发展(000895.SZ)披露公告:因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等问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管共收到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各类罚没款合计约1.29亿元,预计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但不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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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追责,源于五个月前的一场食品安全风波。2026年5月14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告:望奎双汇生产的“猪后鞧肉”林可霉素残留量达7700μg/kg,超标37.5倍(国标限值≤200μg/kg)。该批次产品于2025年8月28日被抽检,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的异议被判定不成立。

消息曝光后,双汇发展股价一度下跌超过5%,市值跌破860亿元。投资者清晰地表达了对公司治理质量和品牌风险的担忧。

从罚单结构看,本次处罚呈现“穿透式”特征:望奎双汇因销售兽药残留超标农产品、检验人员持证不足、生产设施不合规等问题,被没收违法所得165.39万元、罚款3307.79万元,另因宰前停食静养时长未达12小时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双汇发展因通过自有销售渠道销售上述产品,被没收违法所得170.10万元、罚款3401.93万元,另因未制定“生猪静养期”巡检标准、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未严格执行检测规范、致歉声明数据表述错误,被罚款200万元;

董事长万宏伟、总裁马相杰、副总裁乔海莉、总工程师王玉芬4名高管被罚款合计5636.28万元,其中万宏伟个人被罚3764.62万元,超过公司层面任何单笔罚款。

比罚款更值得警惕的,是罚单暴露的管理漏洞:子公司未落实宰前停食静养制度,母公司连“生猪静养期”巡检标准都未制定——一头“没静养”、一头“没巡检”;更讽刺的是,公司在致歉声明中将“5892头、38863头”错写为“批次”,有混淆概念之嫌。

按公告数据测算,6380.66万元的净利影响由公司自身罚没3772.02万元和按75%持股比例承担的望奎双汇罚没2608.64万元构成,约占2025年归母净利润(51.05亿元)的1.25%,直接冲击有限。

但更深层的代价在信任:2011年“瘦肉精”事件后,双汇曾承诺“屠宰场建到哪里,养殖基地就建到哪里”;15年过去,公司仍是“轻养殖、重屠宰”模式,本次超标再次被归因于“上游养殖环节”。产品经双汇自有渠道销售,母公司就须承担全部主体责任——“上游”从来不是责任链条的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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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整改措施

在披露罚单细节的同时,双汇致歉:“诚恳接受行政处罚,坚决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此次事件暴露出公司在管理上的严重疏漏,辜负了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信任,我们深感愧疚,郑重向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公司将以此为戒,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围绕源头采购管控、检验检测升级、生产过程控制、配强专业力量、全链条安全体系、深化全员培训六个方面,对现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切实提高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具体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控,筑牢首道防线

完善生猪供应商审核体系,全面梳理生猪供货渠道及合作养殖户,建立“一户一档、动态审核”管理机制;加强生猪采购环节质量把控,强化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执行情况核查;积极推广“公司+农户(农场)”养殖模式,统一供应种猪、饲料、兽药,加强养殖全过程管理。

二、升级检测能力,加强风险防范

加强检测设备与检测人员配置,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科学制定产品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加大对林可霉素等风险监测项目的抽检力度,与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提升检测技术水平。

三、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自查自纠

严格对照国家相关标准,完善设备设施,严格落实生猪宰前静养制度,全面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采取日常检查全面覆盖、专项督查聚焦重点、飞行检查突出随机、在线监控实时预警、评价考核闭环整改“五位一体”模式进行检查,切实提升全过程风险防控能力。

四、配强专业力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全方位堵塞管理漏洞;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架构,加强食品安全人员和品控人员配备,强化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建强权责清晰、专业高效的产品质量管理队伍;切实压实各级人员管理责任,提升专业化管控能力。

五、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质效

健全源头管控、过程控制、市场管理等全链条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危害分析,做好关键环节控制,针对性完善关键岗位作业指导书;持续升级追溯管理,建立严格的数据采集标准和审核机制,明确数据来源、范围与责任主体,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合规;加强覆盖所有子公司和部门的体系审核,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六、深化全员培训,夯实质量安全根基

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诚信体系的培训学习,提升全员法律意识、合规意识、诚信意识;分层级开展ISO22000体系等专项培训;完善涵盖风险监测、问题整改、体系运行等方面的质量安全考核指标体系,织密织牢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

跨越15年的启示

十五年光阴,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今非昔比,可双汇面对危机时的第一反应,依然是条件反射般的“甩锅”与“切割”。这不禁让人想问:一家年营收数百亿、市场占有率长期位居行业第一的肉制品龙头企业,在食品安全这条生命线上的责任意识,难道还停留在十几年前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写得清清楚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这意味着,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屠宰、检测、品控等每一个环节,双汇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双汇辩称,林可霉素不属于生猪屠宰环节肉品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这确实有据可依。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相关品质检验规程,必检部分包括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检验及处理,林可霉素作为允许使用的兽药自然不在其列。林可霉素虽然不是出厂检测的必检项目,但这绝不能成为免责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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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求企业建立全面的进货查验和风险防控体系,一个负责任的龙头企业完全有能力、也有义务将兽药残留纳入内部抽检的重点范围。更何况,这次超标近38倍,属于极端异常值,只要落实最基本的入场抽样检测,根本不可能放行。要么是品控体系存在严重漏洞,要么是制度形同虚设、执行敷衍了事——无论哪种情况,企业都难辞其咎。

说到底,消费者的不满从来不是企业是不是无辜、是不是背锅,而是作为一家头部企业,其品控标准的天花板与行业地位并不相符。

当然,双汇的“委屈”有合理部分,作为一家自有养殖占比低、大量依赖外部采购的企业,其品控触角全方位延展开来并不容易。如果双汇只是一家寻常的小微企业,舆论并不会掀起如此大的波澜。实际上,消费者之所以不去农贸市场的普通摊位选购,而是选择支付溢价、相信双汇,就是希望龙头企业在底线原则之上能有更多作为,每每出事就强调自己的无辜,是一种逻辑倒置,也是权责的不对等。

愿意享受行业龙头的权利,但只承担最低的义务,这既是双汇在瘦肉精事件十多年后再次跌倒的原因,也是不少大型企业的通病。

对于坐拥复杂商业链条与供应链系统的大型上市企业来说,如果“母体”一开始就只是奔着最低的标准去的,那么在体外结构的层层传导中,其品控标准和道德准则就会逐层稀释。所谓的“符合底线”,最终必然会大大跌破底线。

十五年,足以让一个企业脱胎换骨。但从瘦肉精到抗生素,双汇似乎还在原地踏步,拿着同一本“甩锅”剧本,说着同一套“与我无关”的台词。下一个十五年,消费者还会再给机会吗?答案,掌握在双汇自己手中。

(部分内容综合自海报新闻、济南时报、经理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