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注册,就等于能随便用?”“没拿商标注册证,我的品牌就不受法律保护?”
2026年7月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蕲艾”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未经授权使用“蕲艾贴”标识的企业构成侵权,需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这则给所有企业经营者上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课,彻底打破了“地理标志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进行商标法维权”的固有认知。
对于广大尚未完成商标注册、或正处于品牌培育期的企业来说,这既是一个强烈的利好信号,也是一次紧迫的风险预警。
案情复盘
蕲艾是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特产,2011年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23年,蕲春县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发现,湖北某公司在网络平台销售一款标注有“蕲艾贴”字样的产品,外包装上“蕲艾贴”标识被特意加大加粗,但该公司从未获得蕲春方面授权。
蕲春县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蕲艾”为未注册驰名商标,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0万元。
该案争议焦点之一是:地理标志能否按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
一审法院未支持原告请求,理由在于:“蕲艾”本身已是地理标志,原告应当以地理标志专用权受损为由起诉,而非主张“未注册驰名商标”专用权。
但湖北省高院二审认为,应当尊重权利人选择的权利救济途径,依法撤销一审判决。
那么,“蕲艾”到底算不算“未注册驰名商标”?省法院从四个维度进行了审查:
显著识别性:“蕲艾”承载了蕲春艾草的特定历史渊源与长期产业发展积淀,“蕲艾”已经在相关公众中形成了稳定的对应联系;
使用持续时间:大量生产经营者长期、连续地在艾叶、艾条、艾绒、艾柱等商品上突出使用“蕲艾”标识;
宣传程序与范围:“蕲艾”多年来被多家媒体大规模、广范围、长期性宣传报道;
相关公众知晓程度:“蕲艾”已具有极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综上,法院确认 “蕲艾”在艾类商品上构成未注册驰名商标。
既然“蕲艾”属于未注册驰名商标,那么“蕲艾贴”销售是否构成侵权?侵权程度又如何?
被告辩称,使用“蕲艾贴”是善意、合理描述商品原材料产地,并无攀附恶意。
但法院查明,“蕲艾贴”标识位于包装显眼处、字体加大加粗,而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均为小字标注。这种使用方式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未注册驰名商标“蕲艾”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进而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法院最终认定侵权成立,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2万元。二审前被告已停止使用“蕲艾贴”标识,故不再判决停止侵权。
知识产权小结
一、未注册商标也可能受保护
省法院明确:未注册商标虽未完成法定注册程序,但可以通过长期使用行为积累商誉,具备显著性和知名度后,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对企业而言,即使商标尚未注册,只要持续、规范地使用并形成一定知名度,法律同样会给予保护。值得注意的是,未注册商标保护有前提条件,因此大部分未注册商标依然处于相对“裸奔”的状态,
二、产品未动,注册先行
无论你的品牌目前是否注册,从这起案例中都应立刻行动起来,搭建自己的知识产权护城河。
在品牌投入市场前,先通过商标局官网或专业代理机构进行近似检索。核心类别+关联类别一并布局。预算允许下,同步申请防御商标(相似字形、读音)和联合商标,堵住擦边空间。
三、主动规避与主动维权
对企业而言,在产品命名、包装设计、广告宣传中,切忌攀附他人知名品牌,否则不仅面临赔偿,还可能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产品等严重后果。
对于品牌方而言,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权利不等于“高枕无忧”,需要建立主动监测和维权机制,市场上发现“傍名牌”“搭便车”行为,及时采取法律途径制止侵权行为。
来源 | 高沃综合湖北日报、极目新闻等公开报道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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