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一名有诈骗前科的男子,在一年多时间里靠“编工程、带看现场、发假合同”反复行骗,把熟人、朋友和做生意的人一个个拖进坑里。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此案的刑事裁定书,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吕某诈骗案作出的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1名受害人,被骗共计98.29万元
法院查明,2023年4月至2024年11月,吕某用清理废铁、倒卖沙子、填泥工程、拆违清理、买旧船卖零件等名目,先后骗取某甲、某乙、某丙等11名被害人共计98.29万元;还以“有客户买车”为由,把一名被害人的猎豹吉普车和奔驰轿车骗走,低价卖车行或抵押车行。
一审判决认定,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有诈骗前科,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十万元;责令退赔11名被害人98.09万元;随案两部手机没收上缴国库。
带人看“拆除现场”,再亮一份假合同
对比相关案例,11起被骗事例里,套路高度相似:朋友介绍认识——吹自己手上有工程——带去看一块空地、一堆废铁、一栋倒掉的房子——再发一张《政府清理合同书》或合作协议,对方就信了。
以被害人某乙为例:2023年5月,某乙在平海镇经人认识吕某。吕某称自己承包了双月湾雨鹤直升机海景跳伞基地填泥工程,前期要40万元,让某乙出钱合作。当年7月,吕某带女友吴某霞到广州增城谈项目,某乙当场给30万元现金;随后吕某说钱不够,某乙又转100万元到吴某霞账户;9月又称买泥沙差钱,某乙再转6万元。等到2024年5月,某乙发现根本没这个填海项目,逼吕某写借条,对方只退了2000元。
二审中,法院写得很清楚:村委会复函证明当地无填泥合作事项;证人说那块空地是公司权属,没有填海填泥工程,吕某只是自己出钱把停车场推平。所谓“承包大工程”,就是嘴上造出来的。
同一份假合同,骗完这个骗那个
更离谱的是,平海镇碧甲码头旁“两栋违建房屋废弃物清理”这个项目,被吕某拿去同时忽悠某丁、某戊、某辛等多人;一份伪造的《政府清理合同书》照片,在几个人微信里都出现过。
某丁2023年11月先被拉进“港口公路沙子倒卖”,掏了6.5万元;11月底又被同一个碧甲码头清理工程说动,再转2.2万元。某戊2024年2月被带去现场看,转了10万元定金,后来只要回3万元。某辛2024年5月投了16.5万元合作款,还被以装电表、办摩托车证为名再收1.18万元,最后只退回2.4万元。
吕某上诉说:和乙、丙、丁、辛是“借贷”,不是诈骗;自己接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派出所,应该算自首。法院没有采纳。所谓借贷拿不出借条、转账用途、承包资质,钱到手后大量未还,项目又不存在;他虽经传唤主动投案,但开始没如实讲主要罪行,依法不构成自首。
2026年9月23日,惠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维持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十万、退赔98.09万元。
注:文中受害人均系化名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