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主任”一直没有下文,永州那位女局长突然就火了。

根据曝料的情节,说“毁人三观”并不过分。

湖南永州市商务局局长周某某,被前夫家属举报婚内出轨多人,举报材料中附有《周某某出轨情况表》和落款“周某某”的《保证书》,出轨对象涉及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及商人。

更出格的是后续剧情。周某某前夫在拿到离婚协议约定的330万元精神损失费后,又讨要“口头约定500万元”的170万元余款,随后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目前已羁押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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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隐私,但是公众人物却有公开的义务,尤其是关系公权力的部分。

仅提出6个问题,期待得到回应。

一问:330万从哪来?

全网都在问,作为永州市商务局局长,仅凭工资收入,何以一次性支付高达3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一个处级干部的工资单,一年也就十几二十万。330万,不吃不喝也得攒十几年。

如果是周某某的合法收入,并不难查,如果来自父母或亲友,也应有转账记录或借条为证。

这笔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什么渠道?

在周局长每年的收入申报中,有没有如实陈述?她到底有多少财富?

二问:出轨对象所涉人员,查了没有?

根据举报材料显示,周某某的出轨对象涉及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及商人。

众所周知,公职人员的不当关系,往往伴随着权钱交易、权力交换和利益输送。

女局长的私生活,牵涉官场的生态圈。

如果举报属实,就不只是“生活作风问题”。不是桃色新闻,是权力圈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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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公职人员是哪些人?他们和周某某之间,有没有利益往来?

一个都不能放过。

三问:前夫被控敲诈勒索,周某某有没有利用身份干预司法?

前夫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从今年4月被刑事拘留算起,立案、侦查、公诉全部流程,仅用五个月。

这个速度,确实太快了些。

张先生在弟弟今年4月被刑拘后,随即举报周某某的生活作风问题,但截至目前没收到任何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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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两个当事人,迄今一个进了看守所,一个稳坐局长办公室。

为什么举报石沉大海、前夫被火速公诉?是否跟周某某职务身份有关?有没有干预司法?

恐怕只有异地调查才能有答案。

四问:调查生活作风问题,为何半年没有结果?

从4月张先生向有关部门反映,到10月纪委表示“已收到材料”,中间隔了将近半年。

生活作风问题调查并不复杂,又有这么多“材料”支撑,半年没有结果,有关部门到底有没有调查?进度如何?

举报信躺了半年,上了热搜就“成立联合调查组”,这个剧情太熟悉了。

这是效率,还是舆情倒逼?

五问:周某某还在履职吗?

通报说“正在开展调查核实”,但调查期间,周某某是否仍在正常上班?是否仍在行使商务局局长的职权?

如果被举报的人还在管着商务局,是否可能利用职权干扰调查?

调查的独立性如何保障?怎让人相信“调查”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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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如果举报属实,这个周局长仅是个案?

一个商务局局长,婚内出轨多名公职人员,支付离婚赔偿达330万元。

前夫追讨余款被控敲诈,举报调查迟迟没有回音。这些事实叠加,呈现的是怎样的官场生态?

纪委监委查的不应只调查一个周某某,还应关注她背后的关系网。

真正的靶心,不是私德,是公权。

有人会说:私生活是个人隐私,与公权力无关。

这话对普通人成立,但对一个商务局局长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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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职务行为违纪、非职务行为违法,一般都不存在隐私保护原则。

人民网曾阐述:“官员姓名、肖像、工作经历、学历背景及业务能力、道德水平、清廉程度等属于公众监督的重要内容,原则上都要主动公开。”

因为职务行为有关公共利益,公职人员隐私权有限,不同于普通公民。

不是老百姓八卦官员的私生活,是官员私生活可能就跟公权滥用有关。

同样是商务局女干部,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商务局副局长戴璐,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免职,涉事副市长韦某被追究纪律责任。

2023年河南焦作,城改办主任郭朝辉把一条发给情妇的露骨信息误发到工作群:“即使全区知道咱俩开房又怎样?”两人都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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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色新闻”的背后,往往藏着权力监督的问题。

这类事件上热搜,不是某些人说的,“人家私生活,关你们什么事?”

真关我们的事。

老百姓担心官员把公权力带到私生活中去,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

永州官方通报说“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这个消息很好。

热搜上了,希望调查真正认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