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许传智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

这起案件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涉案金额横跨了在职与退休两个阶段。法院查明,许传智在2001年至2023年任职期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2万余元;而在2023年下半年至2025年退休之后,他利用原担任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587万余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退休不是终点

两段数字相加,总额超过3600万元。其中退休后的部分,比在职二十余年的受贿金额还高出一倍多。这一结构本身说明,对许传智而言,离开岗位并不意味着影响力的消失,反而成了另一种变现的起点。

法院认定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决同时明确,追缴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从宽情节为何成立

十二年刑期之外,判决书还列出了一系列从宽处罚的依据。法院认定许传智具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事实,其中利用影响力受贿部分系自首,且认罪悔罪、积极退赃。

这些法定和酌定情节叠加,最终形成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换句话说,涉案金额虽大,但配合调查与退赃的态度在量刑中被实际计入。

该案的宣判,也把"离职后利用影响力受贿"这一罪名再次推到台前。从时间线看,许传智退休后的受贿行为持续到2025年,距离宣判仅一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