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8月22日,海南澄迈县委礼堂门口堵得水泄不通,五百个座位坐满了,外面还站着上千号人,大热天,人们的汗珠子顺着脖子淌,但没人肯走。
礼堂里正在接受审判的,正是在这片地上横着走了六七年的“南霸天”王英汉。旁听的人里,有被他砍断手脚的,有被他敲走钱财的,也有纯粹来看热闹的——他们想亲眼确认一件事:这个把庄园盖在公安局对面的家伙,这次是不是真的完了。
王英汉的发家没有什么传奇可言。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只是澄迈县金江镇王宅村一个穷困潦倒的老农民,自小丧失父母,自称回乡后担任过民兵营长,此后连任三届村长。
他在江湖上学了两招花拳绣腿,第一个在金江镇开起了武馆。嘴上说是教人练武强身,实际上是在网罗人手,凭着43名弟子打手成了横行乡里的一股势力。
1985年,他几乎不费任何力气就当上了王宅村村委会主任,从那以后明目张胆地招揽那些几进监狱的地痞流氓,给他当打手当保镖。这些人少的时候二十来个,多的时候能到四十多人,里头不少是蹲过大牢的。
1988年海南建省办大特区,到处都在搞建设。王英汉看准了这个时机,从武馆教头变成包工头,带着他那帮人硬闯工地,把别人的工程抢过来自己干。
他对建筑工程一窍不通,手底下也没有施工队,全靠暴力手段强行参与到工程中,挂名敲一笔钱。他手上有枪有人,没有人敢跟他争,靠着这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他很快发了大财,在金江镇上盖起了一栋三层小洋楼。
这栋楼紧挨着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跟县政府也就隔了一条街。一千多平方米的新式洋楼,琉璃瓦顶、铝合金门窗,曲径回廊,花园假山,院中套院,房中套房。
六条大狼狗和五六名荷枪实弹的保镖在庄园内驻守,他有一妻四妾,在海口还购买了两套公寓给其中两个小老婆居住。出门的排场比电影里还夸张,一辆日本进口轿车打头,四辆摩托车两边开道,五六个人高马大的保镖贴身跟着,前面还有六条大狼狗窜来窜去。路上的老百姓远远看见这阵势,赶紧闪到路边,低下头,大气不敢出。
王英汉及其团伙成员手中的枪支,据不完全统计有六四手枪3支、五四手枪5支、五九手枪2支、冲锋枪1支。
这些枪不是摆设,是真要人命的。
1990年7月30日,王英汉姐姐养的一头猪闯入长安镇后山村践踏庄稼被村民打死。王英汉之子王育宜率领符东勇等11个同伙,带上四支手枪,杀气腾腾闯进后山村。
黄某海指着正在村头打球的青年曾某进说:“就是他打死你家的猪。”
王育宜等一拥而上,将曾某进按倒在地,用绳子捆绑。村民见状上前问原由,王育宜等人狂称“是金江派出所的”。
一些村民认出王育宜是王英汉的儿子,便指责他乱抓人。符东勇、王育权、邱开慧、邱光坤却拔出枪向着村民开枪,当场将该村无辜青年曾某专打死。
事后,王英汉让王育宜、符东勇等人外出躲藏,并把一支五四手枪交给王育宜防身。1993年王育宜被县公安局抓获,王英汉四处活动,最后以有病为名担保出来,案犯从此逍遥法外。死者的父母含着泪说:“我儿子的命,比不上王英汉姐的猪钱。”
这还只是一头猪的事。1992年1月,县剧团一个保安跟王英汉的保镖起了冲突,用剑刺伤了保镖的屁股。
王英汉听说后对手下说:“在我的地盘上动手,给我把他废了。”没过几天,他儿子带着七个人拿着刀斧闯进那个保安家,没找着人,就把他堂兄砍了几十刀,两只脚都被斧头砍断了。
1991年6月,他二儿子跟同学陈英命吵架,叫了几个人拿刀把人砍伤。过了两天还不解气,又带人找到那个同学,用长火药枪对着胸口就是一枪。陈英命被送到医院,胸口取出三十多颗铁砂,还有四十多颗嵌在肺里取不出来。
陈英命被王英汉二子王育承用长火药枪打伤后,陈在县小学任校长的父亲几次找司法部门要求惩办凶手,但司法机关不但不抓凶手,反而做“调停”工作,有人还出面替王英汉“理直”说:王英汉答应赔你6000元钱,你要就拿着,不要就拉倒。陈父无奈,也只好拿走了这6000元给儿子买命的钱。
还有更嚣张,更恶劣的。
徐瑞权一只眼睛被王家的人刺伤,徐父想讨个说法,王英汉竟当场算账:“一条人命值8000元,你儿子只瞎了一只眼睛,只值4000元。”
更羞辱人的是,他还逼对方签“不准告官”的协议,放话“要告官一个钱也没有”。县司法局一位副局长陪同到场,王英汉梗着脖子说:“政法部门、县委我认识的人比你多。”据当年报道,随行的副局长被王家保镖围住,佩枪被缴下,扔进南渡江。
在澄迈,坊间流传着一句恶毒的诅咒:“谁要是倒霉,就让他出门碰上王英汉。”
但是,王英汉真正黑恶的地方还不在这些街头暴力,他敢在县政府门口抢工程,而且抢得理直气壮。
澄迈县政府东门前一段约十公里修路工程,顺安公司与县里签了合同。王英汉找上门,说这段路自己也“联系了”,不能让对方一个人做;见对方不答应,又退一步要挂名分利。
开工第一天,公司知道王家难缠,特意请县公安局巡逻队员到场维持。王英汉探明后大怒,派王育宜带几名打手持三支手枪冲到工地,强令停工。
工人不肯停,王育宜朝天上开枪,再把枪口顶到铲车司机面前:“你们要再敢开工,就买好棺材放好装死人吧!”
司机熄火,工人四散,经理随后接到恐吓电话,只能托人求和。
王英汉开口40万,对方说整个工程也赚不到40万,最后砍到18万,名目起得很体面:治安费。
钱一到账,工地复工。所谓治安费,翻译过来就是:你的合同归我解释,你的利润归我抽头,你的命归我定价。
1987年,经澄迈县政府批准,县烟酒公司在城里搞了块地打算招工盖楼,王英汉得知后立马找上门,大手一挥称“这块地归我了”。
烟酒公司不服,拿着公文找王要说法,王英汉满不在乎,反而要求公司拿出5万元赔偿他的损失。县烟酒公司慑于王英汉的黑恶势力,自认倒霉,只能任由王英汉霸占这块地多年,直到他被枪毙后才得以讨回。
王英汉之所以能如此猖狂,靠的是一张从上到下精心编织的关系网。在澄迈,王英汉同县、局某些领导关系密切,平日里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出入于歌厅酒楼,在这方面,王英汉工于心计,不惜血本。相关扫黑纪实材料引述过王英汉的原话:“县里有我的人,公检法有我的人,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怕什么?”
除了攀亲结贵,他的另一手是收买人心。平时,王英汉拿出大把的钱让他的打手们吃喝嫖赌。出了事,吃了“官司”,则由王英汉出面“担保”,或者“理直”。
1994年2月,王英汉的一个打手邱光坤在加乐镇文圩村持刀追杀一青年时,被愤怒的群众当场打死。王英汉为了表示对“弟子的怜悯”,给活着的打手看,清明节这天,开着一部小车、五辆摩托车,带着老婆王桂荣,儿子王育宜、王育承及符东勇、王英友等打手亲自给邱光坤祭坟,扬言“这个仇一定要报”,并且发给家属500元所谓“抚恤金”。打手们对他感恩戴德,甘愿追随他于鞍前马后。
1990年6月,王英汉率领包括儿子王育宜在内的十几名心腹骨干,与当地另一个黑帮团伙在县城当街拔枪火拼。两拨人打得天昏地暗,最后王英汉一伙借助两颗土制手雷吓退对方赢得胜利。
当街枪战、手雷爆炸,这在任何正常运转的基层政权下都是不可想象的事,但它就发生在县城中心,事后没有一个人被追究。
1993年王育宜背负命案被抓后,王英汉四处活动就能以“有病”为名把人担保出来。这意味着,至少在县公安局这一层,有人愿意为一名持枪杀人的逃犯开绿灯。
何邦启后来回忆,王英汉在澄迈欺凌百姓,利用黑恶势力称霸达六年之久,甚至还敢枪击公安巡逻人员。专案组的同志大部分是身经百战的侦查员,但从未见过有王英汉如此霸道的人,如此霸道的事。
转折发生在1994年4月,突破口来得并不戏剧化,是从枪贩子身上撕开的。
1994年4月,海南部署严厉打击涉枪犯罪,澄迈因隔海近越南、又连着当时黑枪出名的儋州方向,被省公安厅列为重点。
4月12日,澄迈县公安局政委王德带民警捕获贩枪团伙头子冯开春,随即上报。省公安厅厅长胡志华、副厅长许国源判断:澄迈是黑枪重要源头,必须抓住重点,省厅要派得力干警参加指挥。
4月16日,省厅刑侦处副处长宋泽江带七名民警赶到澄迈,与县公安局合成专案组。起初办的是冯开春贩枪案,侦查员没想到会撞出一座黑塔;随着群众举报陆续进来,专案组成员吃惊之余是愤怒——他们见过风浪,但没见过这么横的人,这么横的事。
5月6日,该团伙一名主犯撞到网上,落网后交代了与王英汉一伙共同犯罪的事实。这个口供很关键:它把“群众恨得咬牙”变成“法律能够下手”。
专案组立刻向胡志华汇报。胡志华曾同形形色色罪犯打了几十年交道,听完汇报仍然被激怒,当场定性:这是一起严重涉枪犯罪案件,不管是谁,不管涉及到谁,都要坚决依法查办。
5月8日晚10点,王英汉带十多名打手聚在酒店里寻欢作乐。原定凌晨动手,现场指挥的王德等人判断不宜再等,临时抽调二十多名民警包围酒店。楼内灯火通明,酒气未散,一名打手刚觉出不对,王德已经扑到王英汉面前,乌亮的手枪顶住其脑门:“不许动!我们是公安干警!”
后来的叙述里,这伙平日横着走的人当场呆住,语无伦次。此一抓,没开一枪,没伤一人。所谓“南霸天”,没有三头六臂,也不是命特别硬,只是从前没人真围他的酒店;一旦灯亮着、枪顶着、门口没有通风报信的人,神话就塌得很快。
随着王英汉的落网,其背后的保护伞,澄迈县公安局原局长黎文岗、原副局长陈明成收受王英汉贿赂,徇私舞弊,均受到查处。
到案后的王英汉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意。
“我是有事业的人,把我和孩子的事情混为一谈我不服,我小孩的朋友经常来我家找我小孩,他们干的事情我都不知道。”
这是已被戴上手铐的王英汉的辩词。他手下四十号人住在他院子里,枪是他买的,工程是他抢的,钱是他收的,出了事是他安排跑路、出钱摆平的。把“孩子的事”和“我的事”切开,不过是想在最后关头把自己从主犯位置上摘出去。
这套说辞在审讯室里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1994年8月22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在澄迈公开审理此案。8月25日一审判决: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英汉犯流氓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英汉和他大儿子王育宜,还有符东勇、王育权、蔡兴儒几个主要成员,全部死刑。
9月9日上午9点20分,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9日上午在澄迈县召开宣判大会,宣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判处澄迈县王英汉流氓团伙王英汉、王育宜、符东勇、王育权、蔡兴儒5名罪犯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其他5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金江镇那栋恶霸庄园里曾散发出来猖狂一时的罪恶和腐朽宣告结束。
从1988年到1994年,这六年里,王英汉团伙先后作案30余起,持枪杀人4起,流氓伤害20余起,致伤致残37人,敲诈勒索群众钱财30多万元。
何邦启在回忆侦查过程时说过一句话:在该案之前还没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名,而从这起案件以后,学界第一次提出农村黑恶势力这个概念。这意味着王英汉案在法律定性上本身就带有开创性——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中国法律中并没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一罪名,王英汉团伙是以“流氓犯罪集团”的名义被追诉的。
此外,另有一点需要讲明,王英汉死了,但他留下的恶劣影响并没有顷刻间消散。
1995年6月,警方在加乐镇一带化装侦查,把该团伙在逃成员何泽源堵进山隅,走投无路,束手就擒;同年追捕涉枪逃犯时,又顺藤挖出跨省贩枪线索,抓到吴业英,牵出8名贩枪案犯,缴各式手枪13支、子弹1300发。
这些尾巴说明,枪不是王英汉一个人的爱好,而是一条生意链;伞也不止两顶,而是一种行情。直到2015年10月14日,当年在后山村球场上抬手指认曾姓青年的黄某海,在海口落网。他已潜逃二十一年,是王英汉外甥,案发时二十六岁。公开报道里,他这些年藏在琼粤两地,替人养鸭、种西瓜。
到此,该案的尾巴才算彻底铲除,然而,那些被王英汉砍断手脚、打瞎眼睛、敲走钱财的普通澄迈人,他们到最后也没有等到一句正式的道歉。
在今日看来,王英汉案最大的价值或许不在案卷本身,而在于它第一次让“农村黑恶势力”这个概念进入学界和决策层的视野,从而催生了后来对基层治理漏洞的系统性反思。
六年时间,一个开武馆的农民能把自己变成县政府对面庄园里的土皇帝,这段历史摆在那里,不需要任何修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