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10月3日公布结果,没有直接判定把弹劾定罪门槛从16票降到14票到底合不合宪,只是按程序理由维持了参议院弹劾法庭9月23日的原有裁决。也就是说,门槛现在确实按14票算,但“这个算法合不合宪”,法院还没给出实体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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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这次弹劾审判的埃斯库德罗,当时投的是反对票,他仍认为宪法里的“三分之二”应按全体参议员计算。可裁决最后还是按多数意见通过。他也在裁决里加了说明,这次只适用于本案,不自动成为以后所有弹劾案的固定先例。这让“14票”没那么简单。它不是永久改宪法,也不是已经定罪,而是按眼下能实际参审的参议员人数临时算出的一个基数。
24名参议员里,目前有4人因被羁押、在逃或海外病休等原因无法参与,按20人计算,三分之二向上取整就是14票。但如果最终表决前有人恢复参与,基数还可能变化。
看着14票确实比16票更接近定罪线,可它并不等于定罪票已经凑齐。9月23日那次13票赞成,只是赞成改计票口径,不等于这些参议员都会在最终投票时支持定罪。
程序问题和实体罪名,是两回事。接下来更关键的,是控方能不能拿出足够让中间派参议员愿意投下的证据。按公开安排,弹劾法庭从10月1日起进入连续全天审理阶段,会陆续核验银行、金融等文件。
但证据能不能形成闭环,还要看庭审质证结果。目前部分新指控尚未进入实质证据核验阶段,相关说法还不能直接当作已成立事实。门槛从16票变14票,看着只差两票,真正难的地方不在数字本身,而在那些还没明确表态的参议员会怎么投。
你觉得,最后决定结果的会是证据,还是参议员各自的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