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六旬老人在游乐园滑儿童滑梯摔成腰椎骨折,园方立有提示牌:“谢绝成人”,家属:母亲不识字,没人提醒必须赔!网友:不识字就能免除自身责任吗?
近日,60多岁的黄大妈带着小孙子到成都一家亲子游乐园游玩。
小孩子天生爱玩,看到儿童滑梯就挪不开脚,在上面来回攀爬玩耍,玩得不亦乐乎。
玩尽兴之后,孙子突然对着奶奶撒娇喊话:“奶奶,你也来滑一下嘛!”
看着孩子撒娇的模样,黄大妈不忍心拒绝,也想着陪孩子互动玩乐,便顺着孩子的心意,爬上了滑梯,前后一共滑了三四次。
前几次都相安无事,可最后一次滑行时速度陡然加快。这款滑梯本是专为低龄儿童设计,底部的海绵缓冲墙距离短、力度适配孩童,根本承受不住成年人的体重和冲击力。
黄大妈体重和速度都跟小孩不是一个量级,一头撞上去,直接被弹了回来,腰“咔嚓”一声,瞬间传来剧痛——腰椎骨折了!
儿子赶到现场,火冒三丈,找游乐园园方面要说法。
园方指着滑梯旁边的牌子:“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谢绝成人’,我们尽到提醒义务了。”
儿子一句话怼回去:“我妈不识字!再说了,现场连个工作人员都没有,有人拦一下她能上去吗?”
园方表示可以“象征性赔点”,儿子不干:“我花钱买的票,在你们这儿摔成这样,医药费必须全赔!”
事后就医检查结果让人揪心:黄大妈直接摔成腰椎压缩性骨折,伤情严重,需要长期治疗休养,后续康复费用不菲。
双方协商也彻底谈崩,家属随即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权。
这件事传开后,网友们分成两大阵营,争议十分激烈。
不少网友站在游乐园一方,认为成年人具备独立判断能力,儿童设施顾名思义就是专供孩子玩耍的,而且儿童滑梯尺寸那么小,一眼就能看出不是给大人玩的,无需反复提醒。不识字不是肆意违规、规避责任的理由,自身盲目冒险才是事故主因。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判风险,贸然上去受伤,主要责任在自身。
也有部分网友觉得,商家收了门票费用,就该保障场内游客安全,只贴牌子无人监管,属于形式化提醒,并未真正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很多老年人文化程度低,看不懂书面提示。如果园区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巡查劝阻,及时拦下老人,这场意外本可以避免。不能单凭一块牌子,就把所有风险全部推给游客,因此适当赔偿合情合理。
针对这场纠纷,专业律师给出了客观法律解读。游乐园作为经营性场所,单纯张贴警示标识并不等于完全免责。对于存在年龄、身高、体重限制的游乐设施,除了静态提示,还需要配备现场工作人员巡查、劝导,及时制止违规使用行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管理疏漏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滑梯是儿童设施仍然多次上去游玩,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游乐园虽然设立了提示牌,但现场没有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引导和劝阻,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疏漏,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老太自行承担70%的责任,游乐园承担30%的责任,赔偿老太5万余元。
这个结果挺有意思,园方掏了钱,估计肉疼;家属拿了钱,估计也觉得不够;老人受了罪,腰疼更是实打实。说到底,这场官司没有真正的赢家。一块提示牌,没能挡住意外的发生;一句“我不识字”,也没能变成万能免责券。
这起案例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成年人的世界,从来没有无条件的兜底,更没有“我不知道”的免责特权。做人做事要心存敬畏、懂得预判风险,不能心存侥幸。同时,所有经营场所也要牢记,盈利必先尽责,标语不能替代管理,唯有尽职尽责,才能规避纠纷、守住本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