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律师:吴国雄/深圳,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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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咨询:
我从事坚果批发生意,最近我与几个同行朋友想合作从美国进口坚果(生料),如巴旦木、开心果等,到东南亚(可能是越南或者泰国),加工成熟料再进口到中国。请问在中国通关层面有哪些法律风险需要注意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深圳:
1、直接进口美国的坚果可能存在对美加征关税,而在东南亚加工成熟料,如果符合原产地改变规则(例如巴旦木生料HS 08021200,而熟料归入HS 20081999)获得东盟原产地,可以享受零关税优惠。故此,风险之一,即一定要注意是生料必须加工成熟料,达到原产地改变标准。如果将生料伪报成熟料并骗取东盟原产地证书,则有可能构成伪报原产地走私犯罪。
2、你所述贸易实际上包括了两部分价款,一部分是从美国采购坚果生料的货款,第二部分是在东南亚将生料加工成熟料的加工费用,那么向海关申报的货价不应低于上述货款、加工费之总和。否则,有低报价格走私犯罪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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