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9‑18
一、事件基本概况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第十二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EPC 总承包单位,在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中,将总承包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专业工程未组织公开招标、直接委托分包实施,被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实处罚。
二、案例详情 案件: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暂估价项目而不招标案
违法事实:2024 年 10 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含蓑衣荚汇水区域)污水系统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公开招标,把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形式的专业工程,直接委托分包单位实施,涉嫌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经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该违法行为属实。
查处单位: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结果:2025 年 5 月,依法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 2.66 万元。
三、涉事企业简介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有控股上市建筑企业,位列 ENR 全球承包商前列,具备全产业链 EPC 总承包能力,业务覆盖建筑施工、设计咨询、城市水务治理、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在全国多地承接大量 EPC 总承包项目。
四、行业深度警示
总承包项目内暂估价工程,达到规模标准必须履行招标程序。纳入总包合同内以暂估价形式列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直接指定、直接委托分包,必须单独组织招标。
EPC 总承包模式下,总包单位容易忽视暂估价的招标义务,不能认为签了总包总合同就可以跳过暂估价专业工程的招标流程。
此类违法行为将产生行政处罚记录,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对企业后续招投标评价造成不利影响。EPC 项目应当建立暂估价专项管理流程,做好招标节点管控。
素材来源: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昌市公布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十二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