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3日)

#深圳走应急车道被罚三千#词条

冲上微博热搜

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经历

国庆假期第一天

就有深圳车主因走应急车道

连续被拍两次累计罚60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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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还发布摄视频现身说法

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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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不少网友表示

“支持”“建议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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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大件事君也报道了

10月1日,深圳交警在沿江高速上

查处多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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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车道

是供救护车、抢险救援车等

特种车辆通行的

是“生命通道”,绝不是“避堵捷径”

部分驾驶人认为的紧急情况

如困了临时歇息、换驾驶人

设置导航查地图、工作会议等

都不属于紧急情况

若因此占用应急车道,均属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有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或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紧急停靠带的,处三千元罚款。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

能使用应急车道的“紧急情况”?

1.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突发故障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同时开启危险报警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牌,以警示后方来车,相关人员应立即撤离至护栏外,报警等待救援。

2.车内人员突发疾病时,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3.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应急车道。

交管部门强调,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会延误紧急救援,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的严重后果;同时,驾驶员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易造成交通事故和加剧拥堵。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伤人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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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驾驶员牢记

应急车道是至关重要的“生命通道”

面对车辆缓行

保持耐心、排队有序通行

是唯一的“捷径”

任何焦急的心情

都绝不能成为违法占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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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