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一般不能探视,拘留期限最长三十天。想了解情况通常要委托律师会见。律师会见需带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会见还需侦查机关许可。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这个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正在找南宁刑事会见律所推荐,欢迎直接联系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
一、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探望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在此期间,探视是不允许的。
如果被拘留人的亲属或者律师有必要会见被拘留人的,可以向拘留所所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会见。但是,会见时间、地点、方式等均需要按照拘留所的规定进行安排。
刑事拘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犯罪嫌疑,有证据证明;
2、可能逃避侦查或者可能以其他方式妨碍侦查;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5、被拘留人有外逃、自杀等危险情况,需要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后果:
1、被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自由行动,需要待在指定的场所;
2、被刑事拘留可能会影响被拘留人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3、被刑事拘留的记录将会留在公安部门的档案中,对被拘留人的信用记录可能会产生影响;
4、如果被拘留人最终被判定为犯罪,刑事拘留期间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将会计入刑期。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是一种严厉的强制措施,对被拘留人产生的影响很大,因此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时必须依法操作,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二、律师见犯人需要走什么程序
律师见犯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首先应当携带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然后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看守所核查后安排会见。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手续如下: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三、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刑事会见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什么时候能见、要带什么材料、看守所多久安排,这些细节都会影响家属的下一步判断。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扎根南宁,刑事辩护是主要业务之一,所里律师有的在公检法工作过,对会见流程比较熟悉。每个案子情况不同,具体怎么操作还是得结合案情来看。如果家属拿不准,可以联系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聊聊,先把情况说清楚,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