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森纳对阵布莱顿一役,赖斯在比赛最后时刻犯规引发争议,对此,前英超裁判格雷厄姆-斯科特在The Athletic发文表示,只有过度发力+粗暴动作才算得上暴力犯规,赖斯动作虽带有情绪但不构成红牌。
阿森纳经历了一个令人沮丧的下午,赖斯在比赛尾声阶段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在布莱顿主场,阿森纳0-3落后。比赛末段,布莱顿球员马利克-亚尔库耶上前追赶赖斯。这名英格兰中场将球传出后,亚尔库耶用肩膀顶了一下他的后背。 随后赖斯冲向这名布莱顿球员,右脚做出踢击动作,将对方绊倒。
最终主裁判向赖斯出示黄牌,但这场判罚依旧引发热议:赖斯是否运气好,逃过了红牌?
不少人把这次冲突,和上周末曼市德比中福登脚踢布鲁诺-费尔南德斯、最终染红的事件放在一起对比。
不过两起事件存在关键区别。The Athletic拆解暴力犯规的规则定义,解释为何赖斯留在场上,而福登被罚下。
规则条文怎么说?
The Athletic获悉,英超赛事运营中心(负责所有英超比赛的裁判调度)认同:赖斯这次犯规不属于暴力行为,不应判红。
根据足球规则,暴力犯规的定义为:球员在非争抢球权的情况下,对对手使用或试图使用过度力量、做出粗暴动作。
赖斯的行为被认定为意气用事。只有当场上犯规达到红牌标准时,VAR才会建议回看,因此视频助理裁判没有介入。
前纽卡斯尔联与英格兰前锋阿兰-希勒在节目中表示,主裁判的判罚是正确的。
“这就是赖斯情绪上头了,亚尔库耶轻轻顶了他一下,” 希勒说道,“我认为裁判判得没问题。动作算不上过激,他并没有狠狠踹向对手。”
和福登事件的核心差异在哪?
在老特拉福德对阵曼联的比赛中,曼城前锋福登在边线区域遭到费尔南德斯逼抢后倒地;费尔南德斯随后抬脚似乎踢向福登,不过他的脚离皮球也很近。
作为回击,躺在地上的福登抬脚踢向费尔南德斯的腹部,葡萄牙人应声倒地。主裁奥利弗直接向福登出示红牌,费尔南德斯则吃到黄牌。
事件发生后,韦伯表示判罚无误,福登的动作已经触及暴力犯规红线。同时韦伯提到,曼联队长费尔南德斯那记 “泄愤式抬脚” 本就该吃到黄牌。
“我认同福登因暴力犯规吃到红牌。他发力踢向布鲁诺-费尔南德斯的上半身,” 韦伯说,“阿斯顿维拉的若昂-戈麦斯就因为类似动作被罚下。这是当值主裁做出的场上判罚。
回看录像,费尔南德斯有一脚泄愤式踢击,踢到福登后腰。这个动作更多是闹情绪,不属于暴力犯规。暴力犯规必须带有过度发力或者粗暴性质。
全速回放来看,他的动作不满足暴力犯规的要件,只能判黄牌,而VAR无权介入改判黄牌。
如果场上裁判完全漏判,没有对福登做出任何处罚,那VAR才可以介入:一方面核查福登动作是否该红牌,另一方面补吹费尔南德斯的黄牌。但因为主裁已经罚下福登,VAR就没有这个操作空间了。”
格雷厄姆-斯科特的点评(格雷厄姆-斯科特曾担任十年英超主裁判,视频助理裁判(VAR)执法场次超100场。)
足球比赛中,何种行为构成暴力犯规一直争议不断。但在赖斯对阵布莱顿一役的这次动作里,我认为没有足够理由在黄牌之外追加更重的处罚。
暴力犯规的红牌判罚,需要存在过度发力或是粗暴动作,而赖斯与亚尔库耶的身体接触二者皆不具备。这个动作带有挑衅情绪、意气用事且完全没有必要,但不属于暴力行为。
我怀疑当值主裁判并未看清整个冲突过程,不过他余光应该能察觉到两名球员发生了争执。第四官员看起来直视到了事发全过程,并向主裁传递了相关信息。
一个关键细节:他伸手去按腰上的开关,需要打开这个开关才能启用麦克风。第四官员通常会把麦克风保持关闭状态,避免教练席不断传来各种无意义提问,干扰主裁判。
无论是临场判罚还是回看录像,裁判在界定暴力犯规时都面临一个难题:这类事件本身数量不多,可供参考的判例也就很少。
上赛季有三名球员因短暂拉扯对手头发被罚下,还有三人因从下往上抬脚踢向对手腹股沟吃到红牌,福登在曼市德比中的动作就属于这类。
经过今夏的规则复盘,对于短暂、非故意拉扯头发的判罚尺度有所放宽;但足坛目前基本达成共识:福登这类动作应当直红。本周独立重大比赛事件评审小组将公布最新研判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过去一年,仅有一起事件和本次情形略有相似:球员故意伸脚绊倒或是踢向已经远离自己的对手。切尔西的埃斯特旺放倒利兹联的古德蒙松那次,发力幅度要大得多,可他最终只拿到黄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