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离职证明,本该是职场关系的句号。上海一位劳动者拿到的,却是一份写着"辱骂同事、造谣、不服从"的评价书。他带着这份证明去找工作,一次次被拒。

最后他把前公司告上了法庭。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公司构成名誉权侵权,需书面道歉,并赔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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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证明怎么变成求职路障

离职证明的常规内容,是岗位、在职时间、离职原因这类客观信息。它的功能是给下一家用人单位一个基本交代,不是给前员工做品行鉴定。

杨浦法院认定,公司在离职证明中写入未经核实的负面评价,已经超出了正常用工管理的边界。这些评价跟着劳动者进入求职市场,直接造成了多次求职被拒的后果。

换句话说,公司把内部的主观判断,写进了一份会被第三方反复查看的正式文件里。

法院为什么判赔2万

判决的两个动作值得注意:一是要求公司出具书面道歉,二是判赔2万元。前者针对的是名誉受损本身,后者对应的是实际发生的求职受阻。

这起案件的关键点在于"未经核实"。负面评价不是不能写,而是写进离职证明这种对外文件时,需要有事实依据。没有依据的评价,性质就从管理行为变成了侵权。

对用人单位来说,这是一条清晰的边界:离职证明不是情绪出口。对劳动者来说,如果拿到的离职证明里出现了类似表述,这份文件本身就是可以主张权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