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移动电源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持续开展移动电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大产品质量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9月17日,该局依法查处并公布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现将其中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东莞市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冒用厂名和质量标志的移动电源案
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2款移动电源(数量:2000个,货值金额:42400元)冒用其他公司的厂名,另有1款移动电源(数量:3243个,货值金额:71508.15元)冒用CCC认证标志,违法所得合计5695.4元。
依据相关法律条例,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2月6日依法对东莞市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冒用厂名和质量标志移动电源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东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质量不合格、冒用质量标志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不一致的移动电源案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1款移动电源(数量:425个,货值金额:12750元)“充放电温度控制”项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且实物与对应CCC证书载明的输入、输出接口和电流参数不一致;另3款移动电源(数量:5950个,货值金额:142850元)冒用CCC认证标志。上述产品均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依据相关法律条例,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3月11日依法对东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质量不合格、冒用质量标志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不一致移动电源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深圳市某数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冒用厂名、质量标志和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移动电源案
经查,当事人在东莞市大朗镇设立仓库开展移动电源生产、销售活动,对委托他人生产的移动电源裸机自检合格后,配套充电线、挂绳、说明书包装成移动电源成品对外销售。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移动电源(数量:2000个,货值金额:75000元)冒用其他公司的厂名;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移动电源(数量:3243个,货值金额:71508.15元)冒用CCC认证标志;当事人出厂、销售的移动电源(数量:53448个,货值金额:2004300元)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上述产品均已销售,违法所得合计109579.97元。
依据相关法律条例,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3月13日依法对深圳市某数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冒用厂名和质量标志、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移动电源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芳芳 实习生 赵媛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