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晓波
9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多名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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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开表显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租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违规情形,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对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30万元;对王楠、彭晓雪、谢天、刘贺冉、李艺、齐子琨、李天莹给予警告;对黄永攀、陈蓓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
处罚公示未披露案件更多细节。处罚文书载明,当事人如对本次行政处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光大银行控股的全国性持牌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59亿元,主要开展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等业务,业务覆盖飞机、船舶、新能源、实体产业等领域。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