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响水融媒)

关于征集老照片、老物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挖掘响水县建县以来的历史文化资源,留存地方发展记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老照片、老物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老照片、老音像制品

上世纪拍摄或录制于响水县境内的老照片、老音像制品,内容涵盖城市风貌、社会变迁、百姓生活、风景人文、重大事件等,凡是能反映响水不同时期历史面貌、承载时代记忆、具有史料价值和人文意义的老照片、老音像制品均可投稿。

2.老物件

凡与响水县历史发展相关、能够反映90年代前社会生活和时代特征的各类实物均在征集之列,主要包括:

生产用具类:耕作农具、手工工具、工业器械、交通运输工具等;

生活用品类:家具家电、厨具炊具、文娱用品、通讯设备、钟表灯具、代步工具等;

票据凭证类:粮票、布票、油票、购物证、社员证、契约合同、旧式账本等;

服饰标识类:特色服装、鞋帽、布匹、单位徽章、门牌、老字号招牌等;

证件荣誉类:毕业证、结婚证、工作证、奖状证书、奖章奖品等;

其他:凡能反映响水不同时期社会变迁和时代特征的各类实物。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持有人自愿将合法拥有的老照片、老物件无偿捐赠给主办方,经鉴定入选后,主办方为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纪念品奖励。捐赠物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用于陈列展示和研究使用,展示使用时为捐赠者署名。

2.寄存保管:对确有价值但持有人不愿捐赠的老照片、老物件,可协商签订寄存保管协议,由主办方代为保管,所有权仍归持有人,展示使用时为持有人署名。

3.复制仿制:对持有人不愿捐赠且不愿寄存的珍贵老照片、老物件,可协商由主办方进行复制或仿制后,原件退还持有人,复制品用于展示和研究,并注明原件持有人。

4.有偿收购:经双方协商,主办方以适当价格向持有人收购老照片、老物件,予以展出。

三、征集要求

1.老照片、音像制品和老物件应来源合法,无权属纠纷,持有人应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若涉及权属纠纷或侵权问题,由持有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老照片、音像制品请尽量提供原件,如提供复印件或电子版,需保证图像清晰。照片、音像制品需附上文字说明,注明拍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姓名、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并注明拍摄者或持有人的真实姓名、地址、电话,以便联系。

3.老物件原则上须达到有利于收藏、展览、保存的完好程度和条件,附简要说明,包括名称、年代、用途、来源以及与响水县相关的故事或背景等,同时注明持有人的真实姓名、地址、电话。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1.征集日期: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联系人:丁老师

3.联系电话:15962018580

4.电子邮箱:xsxcb1278@163.com

5.联系单位: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

诚盼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共同守护响水的文化根脉,让珍贵的历史记忆更好地传承下去!

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

响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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