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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管部门现向社会公布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的取证重点路段,并于2026年10月7日起,依法对相关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执法类别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的重点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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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花都公安
编辑:花小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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