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大兴区消防救援局多方联动,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全力推进各项攻坚任务落地见效。
专项检查期间,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各施工现场,对消防水源压力、临时消防设施配备、电气线路敷设等进行现场测试,重点核查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履行审批手续,看火人是否在岗在位,可燃物清理是否及时逐一进行查看。
在对辖区一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制订动火作业方案,且动火作业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任何一项违规都是在拿生命冒险,火花四溅的瞬间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灾难。动火作业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灭火器材,咱们现场的消防器材放到哪里去了?制订的动火作业方案张贴到哪里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指出检查中存在的隐患问题。
施工作业工人被问得一脸茫然,在监督员的指导下才从施工现场其余部位拎着2具灭火器回来。
负责装修改造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制订动火作业方案,违反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动火作业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大兴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该施工单位处以29500元行政处罚。
在另一家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在使用明火作业前,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审批手续逐一核对时,发现进行切割打磨工作人员与报备审批人员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未遵守动火作业方案的违法行为。该施工单位违反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规定,大兴区消防救援局拟给予施工单位13500元行政处罚。
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各施工现场,强化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是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夏季行动中火灾防控重点工作,各施工现场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谨记动火作业相关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莫让火花变“祸”花。
编辑 杨海 校对 卢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