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杀死比尔》,我的答案是“有昆汀特色的拿来吧你主义”,其实也不止《杀死比尔》,昆汀的所有电影都是这个风格。
假如你看不出来他抄了哪部电影,他甚至会在采访的时候主动告诉你。由于阅片量巨大,且嗅觉灵敏,在生活中遇到可用的素材,他马上就能捕捉得到,所以他的电影从不缺素材。
就像石井御莲的青叶屋打斗场景,舞台上有个乐队,是他去日本堪景的时候,偶然听到了这个乐队的作品,瞬间上头,然后就直接把乐队找来拍电影了。
那为什么昆汀对很多电影采取“拿来吧你”的策略,却还是能被影迷喜欢呢?这就要说到“有昆汀特色”这五个字。先从最直接的挪用方式聊起,他的挪用有很多都是二创。
《杀死比尔》有很多经典配乐,昆汀也说里面有不少都是直接拿其他电影的,我最意外的就是乌玛·瑟曼去找千叶真一拿武士刀那场戏,她爬上阁楼,忽然来了一段《关于莉莉周的一切》的BGM。
这首叫《自愈》的曲子在岩井俊二的电影里,被用在一些学生群像上,带有青春的灰暗和成长的忧伤。结果到了《杀死比尔》里面,昆汀拿来当武器库的BGM,表现女主看到武士刀的情绪。
这是岩井俊二未曾设想过的结果。曲子还是那首曲子,但使用场景不同,表达的内容也不同,只要买了版权,那么这种二创自然不会被人诟病。
还有一种挪用是没有更换使用场景,但却替换掉一些熟悉的元素,比如女主拜白眉为师,刘家辉的文戏和武戏,基本上还是邵氏电影的风格,昆汀还给了摄影师一个港片的片单去学习,最后甚至连经典的邵氏推镜都复刻了。
但把主角替换成一个西方女人,文化背景完全不同,又给这次挪用带来了新意,其实就跟现在AI时代,有很多人将宫崎骏画风,或者王家卫影像套在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题材上,打造反差感是一样的。
这种事昆汀30年前就已经在做了,而且他对混搭的分寸把握得很精准,混得越多,抄的味道就会越淡,比如让女主穿上了李小龙的经典皮肤,但又不去复刻李小龙的动作风格,反而给她一把武士刀,主打一个四像,又四不像。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尽管我们中国观众看到白眉这章会觉得很有喜感,但又能感受得到昆汀并不是一味在恶搞,当成喜剧片来拍,而是很认真地在拍自己喜欢的功夫片。
整部电影都透着一股很单纯的气质,昆汀就像小孩子画画一样,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全都画在纸上,怎么舒服怎么来,也不去管画的东西时不时尚。
白眉段落模仿的是70年代的港片,在香港本土的商业片市场中,已经算是过时的东西。《杀死比尔》上映的时候,《黑客帝国》已经出来了,电脑特效变成非常流行的商业片元素。
但昆汀还是一条道走到黑,他喜爱的那些片子都是用血浆,那就继续用血浆,青叶屋喷得满地都是,这种夸张的暴力在新观众看来,可能会觉得猎奇,也可能会觉得过时。
不过即便昆汀是小孩子,也是个聪明的孩子,他并非毫无章法地乱画,而是充满了节奏变化,所以他的电影互动性极强。在《杀死比尔》中,台词是控制节奏的重要法宝,穿插在每一场打戏中间。
开头女主去找维妮卡那场戏,上来就直接开打,打到一定程度,观众开始感觉要疲劳了,就安排一个小女孩进来,三方进行一场童趣的对话,把节奏缓下来。
然后转换场景,从充满打斗痕迹的客厅,走到干净整洁的厨房,在视觉上已经给我们做了马杀鸡,然后就进入长篇的对话,将我们的注意力逐渐转移到家庭生活上面去。
就在最放松警惕的时刻,子弹直接从麦片盒子里打出来,甚至都能想象昆汀在背后贱贱地笑,因为他在跟我们玩游戏,结果是他赢了。
一旦这种互动性极强的游戏感压过一切,素材的原创度问题就会被观众忽略,因为他能不断拿新东西出来。他自己总结了一个诀窍,就是拿不同的东西凑在一起,总能碰撞出新的火花。
听上去还挺像石井御莲这个人物,她有中日美三国背景,而这部电影主要也是这三个地方的电影人合作完成的,动画部分找的是日本团队,动作部分当然是交给袁和平团队负责。
最重磅的青叶屋群殴戏,是在北京电影制片厂拍的,当时昆汀的整个团队大本营就设在北京,只是偶尔去东京或者其他地方取一下景。
昆汀提起这段经历的时候,讲得眉飞色舞,之后回到美国拍摄,他甚至都觉得是在出外景,因为北影厂就像他的家一样。当然昆汀这个人说话一向比较奔放和夸张。
不过千禧年前后的北京,似乎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存在,它能吸引到很多“奇形怪状”的人过去,形成一个个小众但又很有创造力的小圈子。当然这里面包含着不少灰色地带,昆汀甚至狂买了一堆盗版碟。
但整体来说当时这座城市有一种特殊的活力,不为效率,也不为意义,不为任何东西,觉得有意思就去做了。就像《杀死比尔》这部电影,昆汀到底想表达什么,好像没那么重要,《被解救的姜戈》还能往种族歧视扯一扯。
《杀死比尔》就是昆汀很纯粹地在拍自己喜欢的动作片,不刻意去设置符号,不钻研复杂的故事结构,不追求统一的美学风格,梦到哪段拍哪段。
昆汀或许不是导演的天花板,但他可能是影迷的天花板,早期在录像店里打工,阅片无数,成名之后有了钱,就直接买下一个电影院,收藏一堆电影拷贝,各种原汁原味的老片子,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与此同时还能任性地拍着自己热爱的东西,在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方面,他已经是人生赢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