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开公司的朋友给我打电话,火急火燎的说公司被人告了,标的不小,问我怎么办。
我说你们公司不是有法务吗?让法务处理不就行了。
他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说,法务?法务平时审审合同还行,真到了打官司这一步,我心里实在没底,还是得找你这样的专业律师才行。
挂了电话,我想起自己刚入行那会儿也做过法务,那时候总觉得公司有了法务就等于有了护身符。直到后来转行做了律师,办了大大小小上百个案子,才慢慢明白:法务和律师,看似干的都是法律的活,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
今天就跟大家聊聊,为什么很多公司明明养着法务,真遇到事了,老板还是要往外找律师。
01 工作重心不同:法务是守门员,律师是战斗员
先说第一个区别,工作重心不一样。
公司法务平时都在干什么?审合同、改制度、走流程、给业务部门出出主意、处理劳动纠纷,偶尔跟对方律师通个电话。说白了,法务的核心工作是防,是在日常经营中把好法律风险这道关,尽量别出事。
这就导致一个问题:法务对公司业务熟得不能再熟,但真到了法庭上,往往两眼一抹黑。
为什么?因为诉讼这东西,不是背几条法律条文就能搞定的。
我见过太多法务起草的合同,条款密密麻麻看着挺专业,真到了诉讼中法官一问请求权基础是什么,顿时就傻了眼。
不是法务不专业,而是他们的工作重心根本不在诉讼上。一个公司一年能有几个官司?法务大部分时间在处理日常事务,诉讼经验的积累速度,跟天天在法庭上摸爬滚打的律师比,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律师就不一样了。诉讼律师的日常就是打官司,他们与法务的区别并不在于法条背的多与少,而在于诉讼经验的积累。
甚至于如何应对突发状况。
比如我曾经有个案件,法官认为起诉有问题,要求我撤诉,我坚决不同意。后面被副院长约谈,在巨大的压力面前,我依旧没有妥协。
最后案子全胜,客户的100多万全部收回来了。
诉讼中要面对的事情非常复杂,不仅仅只是案子本身,还在于人性的博弈。
02 角色不同:法务是自己人,律师是局外人
第二个区别,角色定位不一样。
法务是什么人?是公司的员工,是老板的下属。拿公司的工资,听老板的指挥,天经地义。
但问题就出在这儿。当老板的决策有法律风险的时候,法务敢不敢说不行?
说实话,大部分法务不敢。
为什么?因为说了不行,就等于跟老板唱反调。老板心里会想,我请你来是解决问题的,不是来给我添堵的。你天天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行,那要你干什么?
久而久之法务就学乖了。老板说要做什么,法务先看看有没有明显风险,有就委婉提一句,但老板如果坚持要做,法务也就不再多说了。毕竟,饭碗比原则重要。
更关键的是,法务身在公司内部,天天跟老板和业务部门打交道,很多事牵扯到人情世故、部门利益,很难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分析问题。有时候明明知道某个方案有问题,但因为是老板拍板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律师就不一样了。
律师跟老板是什么关系?是平等的委托关系。我收你的律师费,帮你解决法律问题,我们之间是合作,不是从属。
正因为是局外人,律师没有职场上的那些顾虑。这个方案有风险,我就直接说有风险;这个操作不可行,我就直接说不可行;老板你想的路子走不通,我就直接告诉你为什么走不通,以及应该怎么走。
说个真实的事。有个老板找我咨询,说想让公司走个账把一笔钱倒出来,问我有没有问题。我直接告诉他,这涉嫌虚开发票和职务侵占,数额大了是要坐牢的。
他当时脸就拉下来了,说他们公司法务说了这样操作没问题,很多公司都这么干。
我说,法务说没问题,是因为他不敢说有问题,或者根本没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你要是信他的就继续干,你要是信我的就赶紧停手。
后来他听了我的。过了半年,他们行业里有个老板因为同样的操作被抓了,判了五年。他专门给我打电话说幸好当时听了你的。
你看,这就是角色不同带来的区别。法务身在其中,很多话不敢说、不愿说、不能说;律师身在其外,反而能看得更清楚,也敢于说真话。
03 重视程度不同:法务是打工的,律师是自己的事
第三个区别,也是最现实的区别,重视程度不一样。
说白了,法务是给公司打工的,拿的是固定工资。案子办得好,法务不会多拿一分钱;案子办砸了,只要不是重大失职,工资也不会少一分钱。
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不是法务不负责任,而是人性如此。当一个人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的时候,很难要求他把公司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做。
大部分法务的工作状态是什么样的?按流程走,按规矩办,该提交的材料提交了,该走的程序走到了,就算完成任务。至于案子能不能赢,能赢多少,执行能不能到位,那是老板该操心的事。
律师就完全不一样了。
律师的收入来自哪里?来自律师费,来自客户的口碑,来自案件的结果。一个案子办得漂亮,客户满意了,下次有案子还会找你,还会给你介绍新客户。一个案子办砸了,客户不满意,不仅下次不找你了,还可能到处说你不行,口碑就坏了。
对律师来说,每一个案子都是自己的产品,每一个客户都是自己的广告。案子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自己的饭碗,关系到能不能在这个行业里立足。
所以律师办案子,那真是当成自己的事来做的。为了一个证据可能跑好几趟,为了一个法律观点可能查几十篇判例,为了一个庭审细节可能反复演练好几遍。客户没想到的,律师要替他想到;客户想到的,律师要替他想得更周全。
我自己就是这样。有时候一个案子,半夜躺在床上还在想对方律师可能出什么招,法官可能问什么问题,还有没有遗漏的证据。想着想着就睡不着了,干脆爬起来打开电脑再写几笔。
我老公经常说我,你一个给别人办案子的,怎么比当事人还上心?
我说没办法,这就是律师的命。当事人的事就是我的事,因为我知道,只有把每一个案子都办好,我才能在这个行业里一直走下去。
04 写在最后
说了这么多,不是说法务不好,更不是说公司不需要法务。
恰恰相反,一个好的法务对公司来说是无价之宝。日常经营中的风险防控、合同管理、合规建设,这些都离不开法务。法务就像是公司的体检医生,平时把身体调理好,尽量少生病。
但是,真要是生了大病需要动手术了,还是得找专科医生。律师,就是那个在法庭上给公司动手术的人。
法务和律师不是替代关系,而是互补关系。平时靠法务防风险,出事了找律师解难题,这才是一个公司最明智的做法。
很多老板想不通这一点,觉得公司已经养了法务,再花钱请律师是浪费。结果呢,省了律师费,亏了官司钱,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说到底,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句话永远不过时。
该花的钱,一定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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