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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五大队在G5京昆高速德昌收费站开展勤务,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对一辆车牌为川WX****J小型普通进行酒精检查时,酒精检测棒发出警报,驾驶员表示是昨天晚上喝了酒,承认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经查,驾驶人徐某于8月27日晚上喝了几瓶啤酒,以为睡了一夜就没问题,于是次日早晨就驾车出发,谁知行至高速路口被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徐某某的行为属于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之规定,将面临13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温馨提醒:警惕“隔夜酒驾”!
不少人认为头天晚上饮酒,睡一觉就是酒醒了。人体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受体质、睡眠、饮酒量影响。自我感觉清醒,不代表体内酒精已完全分解。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标,依旧属于酒驾、醉驾。饮酒后间隔时间再长,也切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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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编辑:何君、郭舒曼
责编:舒怡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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