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吴川市,5岁女孩深夜突发过敏,脸肿眼胀,妈妈彭女士带她赶到镇中心卫生院。一楼只有一名急诊医生,彭女士上前求助,得到的回应是:“你有喜欢的医生可以去找,有预约有电话也可以叫他们回来。”孩子名字写下了,诊却没接。彭女士追问一句,医生径直离开。辗转四楼外科又无功而返,最后副院长赶来处理,孩子总算脱险。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一周后,彭女士接到匿名电话,去院方调取系统才发现:当晚11点,那位医生在孩子的电子病历“既往史”一栏,敲下了两个字:“刁蛮”。
深夜急诊,患儿家属语气急切。接诊医生当时的心理活动不难猜:这个家长不好沟通,记一笔,以后绕道走。于是“刁蛮”被敲进系统,“锁进”档案,成了一个5岁孩子甩不掉的“电子烙印”。
站在医生角度,这更像一种疲惫之下的本能防御。基层夜班,一个人守着一层楼,面对的常常是焦虑、催促甚至责备。用两个字的标签来标记“难缠”患者,是压力之下的一种笨拙自我保护,只不过保护的方式肯定是错误的。
病历不是日记本。日记本可以随手写下“今天遇到一个我不喜欢的人”,病历不行。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诊疗溯源、医患权责界定、医疗纠纷处置的核心法定凭证,必须严格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六大核心原则。病历书写的核心要求,是如实记录患者症状、体征、诊疗经过、病情变化等客观医疗事实,全程使用标准医学术语,严禁掺入个人好恶、主观评判、道德标签和情绪表达。
无疑,“刁蛮”二字,不属于任何医学诊疗记录范畴,完全违背了病历书写的专业性、客观性底线。
家长的恐慌和愤怒在于:这两个字会跟着孩子多久?下回就医,另一位医生打开系统,看到“刁蛮”,会不会先入为主?会不会影响诊断?会不会整个医联体都知道“那个孩子不好惹”?这些担忧并不多余。
而更令人不安的是,这件事暴露出的漏洞远不止书写失范这一层——
涉事医生并未接诊该名女童,却依然有权限新增、修改患者病历内容,打破了“谁接诊、谁记录、谁负责”的基本诊疗管理逻辑;最荒诞的地方在于,写下“刁蛮”,只需几秒钟;删掉“刁蛮”,却要上报到省一级,一个医生随手敲出的情绪词汇,被系统牢牢焊死在档案里,纠错的链条长得超出想象。成年人之间的医患矛盾,最终转化为未成年人永久的医疗档案印记,这种无形的权益侵害,远比表面的言语争执更持久、更隐秘。
如果这件事能有个温柔的收场,或许是:医生诚恳道个歉,为把情绪错误写进病历;院方想办法走流程把那两个字删了,顺便琢磨一下,能不能建个“争议性标注快速申诉通道”,下次再有类似情况,患者不用闹,医生不用躲,一个电话就能复核解决;电子病历系统也该打个补丁——让错误的标注能被及时修正,而不是用“上报省一级”把所有人都挡在门外。至于主管部门,少说“对吴川整个地方来说是抹黑”,多说“改进”,把一场投诉当成免费问诊,治一治系统里的“慢性病”。
病历改了,信任或许就能回来。
原标题:《病历上写错的不是两个字,是一个系统出了Bug|锋面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