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一场重要新闻发布会,医保领域迎来五项值得关注的利好消息,以下为具体汇总解读:当日为周五,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主题涉及医保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发布多项医保惠民政策,其中五项利好政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第一,探索将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折算为当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折算比例与当地筹资水平相适应。
解读:不少参保人员先参加居民医保,后续转为参加职工医保,过去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大多不计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如今将探索建立缴费年限折算机制,折算并非简单执行一年对一年的标准,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折算比例,这对频繁切换参保类型的人员而言是一项利好,也为参保人员满足退休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增加了合法途径。
第二,针对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可能存在每年阶段性参加职工医保的情况,允许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月累计,所有零散缴费时间均可计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规定缴费年限后,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解读:很多外出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稳定性不足,医保缴费存在中断情况。后续不再要求必须按整年计算缴费年限,缴费一个月即累计一个月,所有零散缴费月份均可累计计算,达到退休要求的缴费年限后,即可享受无需缴费的退休医保待遇,对务工人员而言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第三,到2028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在全国基本实现全面覆盖。
解读:长期护理保险主要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群体提供保障,目前该制度仅在部分城市开展试点,计划2028年基本在全国范围推开。如果家中有失能老人,聘请护工、入住护理机构产生的相关费用可由长护险报销,能够有效减轻家庭整体负担。
第四,将全面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钱包”将个人账户余额共享给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用于缴纳参保费用或支付就医购药费用。
解读:此前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大多仅限省内范围,跨统筹地区、跨省便无法使用。后续实现跨省共济后,子女在外省就业参保,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支持老家父母子女异地看病购药结算,无需个人支付现金,能够有效降低家庭整体就医负担。
第五,将推动更多新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肿瘤、罕见病、慢性病、老年用药、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创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解读:不少疗效确切的创新药此前定价较高,只能由参保人员自费购买,普通家庭难以承受。后续医保部门将重点通过谈判将这类刚需救命药纳入医保目录,让群众能够负担得起特效药,尽量避免出现“有药可用却无钱购买”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