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在火腿肠中吃出了不明红色异物,维权一度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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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显示,8月26日,山西消费者阴先生在当地一家超市花费17.5元,购买了一包双汇王中王火腿肠。食用过程中,他意外从火腿肠内吃出一块红色不明异物,当即停止食用并留存证据。

火腿肠的外包装信息显示,这款火腿肠产自河南漯河市,生产日期为2026年6月17日,保质期至2026年12月16日,商品处于正常保质期内,不存在过期变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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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双汇官方售后热线反馈情况。售后工作人员回应称,针对消费者吃出异物的投诉,品牌方常规处理流程为安排当地业务员线下核验产品、确认问题属实后,再协商后续解决方案。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双汇总部位于河南,在全国设有二十余家生产工厂,需根据产品批次溯源核实问题。

然而,品牌方的标准化处理流程并未落地。阴先生表示,自己此前先后拨打售后热线不下十次,全程仅有电话沟通,始终没有任何厂家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产品、核实异物情况。

更让阴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后续对接的厂家工作人员曾向他直言,火腿肠中只有出现钉子、头发等物品才算异物,他此次发现的“不一定属于异物”,因此仅能给予2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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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阴先生明确拒绝。他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后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要求退还货款外,还可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需按一千元赔付。据此,阴先生坚持要求厂家依法赔付1000元,但双方协商一度陷入僵局。

协商无果后,阴先生拨打12345热线反映问题,经当地政府协调,销售火腿肠的超市退还了17.5元购货款,生产厂家依旧未出面处理。随后,阴先生针对生产厂家,向河南市场监管部门发起投诉。

直到9月4日下午,厂家工作人员再次联系阴先生,爽快地向他赔付了一千元,并要求他删除社交平台的视频。对方同时透露,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吴佳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