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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找不到被告还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谢谢法官!”9月1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汉台区法院七里人民法庭撤诉,原告钱某当场收到全部案款后连声道谢。这起审理期间被告张某下落不明的案件,在承办法官李祎的柔性调解下由其家属主动代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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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经过十字路口时将斑马线上骑二轮电动车的钱某撞倒,致钱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闯红灯负全责,钱某无责任。后张某一直失联,钱某迟迟得不到赔偿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支付各项损失共计28930.4元。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尝试联系被告张某均未果,前往其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同样没有找到人。眼见传统送达方式走不通,承办法官及时跳出固有思维,多方联系,最终通过当地镇村干部找到张某母亲何某。沟通中,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何某虽然不知晓儿子去向,但对其逃避交通事故赔偿的做法十分痛心,言语间流露出主动配合法院工作的意向。发现案件突破口后,李祎法官决定采取“法律释明+情理感化”的柔性调解方式,一方面详细向何某释明交通事故侵权的法律责任和拒不履行赔偿的法律后果,如实告知其钱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一方面立足加强家庭教育、培养诚信家风,悉心劝导何某换位思考,引导其帮助劝说张某正面面对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及时弥补过错。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触动下,何某在多次尝试联系张某失败的情况下,充分理解原告钱某的困难,主动表示愿意先行替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在法官的全程见证下双方协商一致,何某自愿赔偿原告钱某各项损失合计19000元,钱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何某现场一次性付清全部案款,钱某随即申请撤诉,法庭裁定准予撤诉,该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司法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该案在审理中突破“当事人缺位即停滞”的办案局限,以亲情伦理为切入点,把法理释明与家风家教有机结合,让母子关系从情理层面上升为责任担当,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失联案件解决提供了思路。下一步,汉台区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多元聚力化解矛盾,让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看得见更落得实。

供稿:李 祎

编辑:王艺萍

校对:王艺萍

审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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