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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辖区路面及桥头违规停放车辆的通告

当前,我县本轮强降雨天气已结束,辖区道路积水基本消退,防汛应急通行保障工作进入收尾阶段。为彻底清除道路通行安全隐患,全面恢复辖区道路、桥梁正常通行秩序,切实保障道路及桥梁通行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就集中清理路面、桥头违规停放车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当日上午11时00分,为车辆自行驶离整改时限。凡在我县辖区各城市道路、公路路面、桥梁桥头等区域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及车主须立即自行挪车,将车辆有序停放至停车泊位及指定停车区域,杜绝占道、占桥违停行为。

二、整改时限届满后,对仍未主动驶离的违规停放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开展违停抄告,并根据道路通行保障需要,对违停车辆一律依法拖移处置。

三、请广大车主、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意识,主动配合道路通行秩序清理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4日

来源/苍南发布
资料/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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