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涉环保设备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与一般二审案件不同,这起案件并未以维持或改判一审判决收场,而是通过承办法官团队在二审阶段的深度调解,以“现场盘点+调节确认+即时履行”的方式实现全流程闭环,双方企业当场签署调解笔录,所有争议一次性化解,无需再进入执行程序。
池水调试引发环保设备质量争议,一审判决解除合同
这起纠纷源自一笔环保配套设备采购。北京某公司是一家污水处理设备生产企业,为组装供应给甘肃某核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备,从天津一公司采购了3200片MBR(膜生物反应器)平板膜组件。组装完成后分别安置在两个滤水池中试水调试,可其中一个滤池经反向加压后,过滤水体出现泥沙渗漏,处理效果不达标。
北京某公司怀疑膜组件存在先天质量缺陷,随即委托业内权威的某检测所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标准加压条件下,样品膜出现焊点断裂,检测结果不合格。该公司拿着检测报告,诉至延庆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天津公司则认为膜片损坏是北京某公司反向加压操作不当所致,并且质疑抽样样本取自加过压的滤池,不能代表整批货物质量。
一审法院综合全案证据,认定天津公司供应的膜组件存在质量问题,判决解除合同,要求其退还货款34万余元并赔偿损失5万元,北京某公司返还全部货物。天津公司不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进入二审后,承办法官李赟乐带领团队完成了庭前询问与开庭审理,合议庭也已形成初步裁判意见。但李赟乐法官认为,一纸判决能定输赢,却未必能真的解决问题。膜组件长期堆在库房只会持续老化损耗,后续执行还要牵扯运费核算、货损认定、账户解封等一串问题,很容易“案生案”,徒增双方诉累。
检测人员出庭破僵局,账户冻结却成“死结”
二审庭前询问中,天津公司曾申请某检测所经办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承办法官统筹对接检测机构,协调专业人员出庭。开庭当天,经办人员当庭就抽样流程、检测标准和样品结论作出了专业、中立的说明。开庭结束后,天津公司经内部研判,主动向法院提出了调解申请。
调解的推进并非一帆风顺。最初的分歧集中在赔偿金额上,几番沟通后,北京某公司表示如果能尽快付清全部货款,5万元的损失赔偿可以不要。但新的僵局很快出现。天津公司的银行账户因对方申请保全已被冻结,账户里虽有足额款项,却无法转出支付;而北京某公司坚决不同意先解封再付款,担心解封后回款无门。
“一方要先拿钱再解封,一方要先解封才给得起钱,像个死结。”李赟乐回忆。此外,运费、装卸费、诉讼费承担等细节,也让双方反复拉扯。
审判团队逐一拆解矛盾,最终天津公司同意筹措资金当场支付,但要到现场盘货,如有损坏,要扣减对应货款,同时要求北京某公司当场出具解除保全申请书。前前后后一个多月,调解方案改了好几版,总算敲定了大框架,但是最核心的货物盘点与货损核验,必须到现场才能拍板。
烈日下4小时盘点装车,款项支付与货物返还同步完成
7月底的一天下午两点,李赟乐法官团队正和双方当事人一起核验货物状态,3200片膜组件每100片一堆、两堆一组,整整16组静静码在棚下。
天津公司工作人员抽查时发现部分膜片有撕裂、进水嘴断裂的情况,当场估算损毁率约5%,要扣减1万多元货款。但北京某公司股东却当场反对:“货本来就是你们质量不合格才退的,来回运输、检测、跟客户协调,我们前前后后花了快20万!现在还要扣钱,没这个道理!”
双方协商不定,眼看着调解就要崩盘,法官团队赶紧把双方工作人员拉到一边单独沟通,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敲定了扣减金额以及装车、运输费用的承担。天津公司当场安排财务转账,北京某公司同步准备解除保全申请书,款项到账后又立即协调叉车装车。从下午两点到傍晚6点,货物盘点、争议磋商、款项支付、货物装车、保全手续交付全流程一气呵成,双方当场签署调解笔录,所有争议一次性闭环解决,无需再进入执行程序。
李赟乐表示,今年恰逢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水环境治理、环保装备制造正是法律保障与规范的领域,该案纠纷的化解不仅关乎两家企业的经营,更关系到环保产业链的稳定运转。北京一中院民四庭审判团队通过“现场盘点+调解确认+即时履行”的闭环模式,将矛盾化解在审判阶段,既倒逼上游生产企业强化质量管控、规范生产流程,也保障了下游环保设备企业的资金周转与项目推进。
“很多人觉得司法就是开庭判案、定分止争,但其实更大的价值,是帮身处矛盾中的人从纠纷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李赟乐认为,只要肯多花一点耐心、多走一步现场、多算一笔成本账,很多看似解不开的结,都能找到两全的解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静
编辑/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