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以来,地处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之源”的青海省迅速行动、系统部署,通过典型案例发布、严格执法监管、民生噪声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举措,推动法典各项规定落地实施,以严密法治守护高原生态,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以案释法强化指引,发布三江源生态保护典型案例。8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法典护航三江之源”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12件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覆盖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环境司法审判多个维度,案件涉及非法采矿、危险废物处置、野生动物栖息地破坏等重点领域。以案例示范打通执法与司法衔接链条,鲜明释放“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信号。

精准发力严格监管,筑牢高原生态敏感区域防线。立足青海生态安全战略地位,执法监管紧盯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监管体系。在持续压减涉企检查频次、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下,2025年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66家,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同比上升150%,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震慑。

聚焦民生急难愁盼,开出法典实施后噪声治理首张罚单。围绕群众高度关切的机动车“炸街”扰民问题,西宁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据生态环境法典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条款,于8月20日在城西区文苑路查处王某某驾驶拆除消声器、改装排气管摩托车轰鸣扰民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现场恢复车辆原状,这也是法典施行以来西宁市开出的首张噪声扰民罚单,实现新法条款直接运用于一线执法。

下一步,我省将不断深化府院、府检联动,组建普法宣讲队伍在全省分层分类开展法典宣贯,细化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加快构建“行政监管+检察监督+司法裁判”三位一体生态治理格局,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在青海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来源 | 青海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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