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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历下》2026年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

9月初,由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与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融媒体普法节目《法润历下》推出“ 2026 年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主题节目。本期邀请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谢玉金,以及节目常驻普法律师刘诚发,聚焦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热点法律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讲,为广大青少年和家长敲响法治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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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网络信息快速传播,当代青少年身心发育提前,低龄未成年人极端暴力案件时常牵动社会公众的神经。不少家长存在困惑,青少年犯错究竟是家庭教育缺位,还是法律规定尺度的问题。节目中介绍,从司法统计来看,国内未成年人犯罪整体总量呈下降趋势,但个别低龄暴力个案带来的社会冲击不容忽视。谢玉金检察官提醒,很少有孩子生来就是 “问题少年”,未成年人走上歧途,往往是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环境多个环节出现漏洞,司法实践坚持惩治与教育、感化、挽救并重,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会通过训诫、家庭教育指导、专门矫治教育完成干预矫正,对于性质恶劣的严重犯罪,则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正落实当宽则宽、当严则严的司法原则。刘诚发律师结合办案经历谈到,当下不少青少年的法治认知存在 “半瓶子醋” 的现状。孩子们在校会接收各类普法宣传,却容易选择性理解法律条文,部分青少年片面记住刑事责任年龄边界,误以为未成年就是肆意妄为的 “护身符”,知道行为有错,却对违法犯罪带来的真实后果缺少切身认知,把法律约束当成儿戏,这也是本次开学法治课希望重点纠正的认知偏差。

7 月 31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规定》,共计 15 条细则,补齐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低龄追责条款落地执行的实操规范。谢玉金检察官介绍,过去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即便犯下恶性暴力案件,也无法追究刑责,只能采取收容教养措施。随着社会发展,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提前,原有法律适用逐渐显现滞后,刑法修正案(十一)划定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实施特定严重暴力犯罪、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应当承担刑责,但此前缺少配套实操细则,新出台的规定让一线办案有章可循。新规当中 “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 的表述,和普通法条里 “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存在一字之差,却有着十分关键的司法意义。谢玉金检察官解释,判断是否启动核准追诉,看重实际发生的伤害行为,而不是最终的罪名定性。就像未成年人抢劫过程中实施杀人行为,即便主罪名是抢劫,只要客观上发生故意杀人行为,就可以纳入核准追诉的评价范畴。整个核准追诉有着严谨的层级流程,由公安机关固定证据,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完成最终审核。在等待核准结果的周期之内,可以根据案情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但不能无限期羁押,期限届满后要及时变更或者依法延长羁押期限,兼顾办案需要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很多群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最高检不予核准追诉就代表未成年人完全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谢玉金检察官明确,不予核准追诉仅仅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等于免除全部法律后果。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情,建议将涉事未成年人送入专门矫治教育场所接受矫治,同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节目中对专门矫治教育和专门学校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作出厘清,专门矫治教育针对已经触碰刑法,但因年龄原因无法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管控约束程度更高;专门学校属于国民教育体系,主要接收存在严重不良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相关法律,尚未触及刑法的青少年,二者都不是监狱,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在开展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的同时,还会保障文化课学习,有着严格的入学、转学流程。邯郸未成年人杀人案作为社会高度关注的典型案件,成为节目解读新规的重要样本。几名案发时仅 13 周岁的少年,因同学矛盾预谋作案,提前踩点设局,诱骗被害人到现场行凶,事后掩埋尸体、侵占被害人财物。法院结合主观恶性、作案手段、危害后果、案发后的表现作出差异化判决,两名主犯被判处重刑,参与事后埋尸、主动配合警方侦破案件的未成年人,没有被核准追诉,转入专门矫治教育。谢玉金检察官提醒,是否认定 “情节恶劣” 要综合多维度事实综合评判,作案动机、手段残忍程度、侵害对象、危害后果、嫌疑人是否自首悔罪、有无毁灭证据逃避追责,还有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全部都纳入评价范围。预谋施暴、残害老弱孩童、作案之后毁灭罪证逃避处罚,都会拉高情节恶劣的认定;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获得谅解,则会作为从轻考量的情节。侥幸心理无法规避法律制裁,现代侦查手段可以还原案件事实,试图掩盖罪行反而会加重自身法律评价。这起案件也折射出,未成年人保护是双向命题,既要教育挽救犯错少年,更要守护受害未成年人的权益,矛盾如果能够在萌芽阶段得到家庭、学校及时介入干预,很多悲剧本可以避免。校园之内的矛盾冲突,也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绕不开的现实话题。节目结合真实案例讲解,一名初二学生小雨长期旷课,沉迷手机,监护人简单将异常行为归为青春期叛逆,没有及时干预,孩子结识社会闲散人员之后,多次实施校园欺凌,殴打侮辱同学,还拍摄侮辱视频传播,多次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谢玉金检察官结合案例解读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法正式把学生欺凌写入法条,殴打、恐吓、侮辱类校园欺凌都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同时调整行政拘留执行年龄,14 至 16 周岁未成年人,如果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是单次违法情节恶劣,可执行行政拘留。案件办理中会综合评估未成年人的挽救空间,该案没有对小雨执行行政拘留,启动评估程序送入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刘诚发律师建议,家长需要意识到,治安训诫、罚款等处罚记录会记入学生档案,对未来人生发展带来长远影响,不要把孩子的不良行为简单归为叛逆,家庭教育监护责任不能缺位。当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监护人予以训诫,检察机关可以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用正确方式管教孩子。

线上口角演变为线下约架聚众斗殴的案例同样引人深思。两名 17 岁少年因为游戏聊天发生争吵,线上互骂之后相约线下解决,各自邀约同伴赴约,部分参与者碍于哥们义气到场,还有人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围观,冲突升级之后有人被打成轻伤二级。案件处理过程中,案件组织者作为首要分子被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动手的参与者也面临刑事或者治安处罚,哪怕只是到场围观呐喊助威,没有动手,也有可能被训诫、责令行为矫正。谢玉金检察官提醒,不要小看围观、起哄撑场面的行为,会激化冲突,推高危险发生概率。即便是 12‑14 周岁青少年参与聚众斗殴,如果造成死亡、严重残疾的后果,同样可以启动核准追诉。遇到朋友邀约参与打架,青少年要学会勇敢拒绝,不方便当面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匿名方式向老师、家长求助,远离斗殴现场,避免自己被祸及。

当遭遇校园欺凌、青少年侵害、发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青少年和家长可以通过多个官方渠道寻求帮助。谢玉金检察官在节目中介绍,12309 检察服务热线可以接收未成年人侵害、不良行为线索;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可转接未成年人保护专席;共青团 12355 青少年服务热线,能够提供法律咨询与心理疏导。遇到困境不要独自硬扛,主动求助才是保护自己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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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嘉宾

谢玉金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多年来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理念,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曾获评济南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多篇论文发表及课题获省级立项,办理多起案件获评市级未检典型案例。

刘诚发

《法润历下》节目常驻普法律师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青联委员

山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自贸区专业法律委员会委员

济南市第九届律师代表

济南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诚发律师凭借专业的技术背景及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可为客户在公司运营、经营中高效分析公司核心特征,找准案件关键点,并根据实际案件情况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同时可为客户进行专利深度挖掘,还可指导客户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商业布局,提升客户商业体系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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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历下》节目介绍

近年来,历下区精准普法工作在发展快车道上铿锵前行,以精准普法为重点,围绕差异化法律需求,聚焦普法对象、渠道、内容,积极回应群众个性化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区居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法润历下》节目,通过融媒体直播的形式,借助传统媒体与网络传播双重渠道,实现“互联网+”的精准普法。

《法润历下》节目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法润历下》节目继续邀请济南众多知名律师与多领域各行业专家做客直播间,带来系列普法精品课,聚焦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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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历下》节目每周六15:00-16:00

山东广播电视台